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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河沿岸26家污水处理厂超排 向谁问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6-14  来源:陕西日报  浏览次数:973
       6月3日,陕西省政府通报了陕西省污水处理厂专项执法检查结果:陕西省105家污水处理厂中,一季度超标排污57家,占到陕西省污水处理厂的54%。其中,渭河流域污水处理企业情况不容乐观,超标排放者达到26家。不仅如此,目前每日依然有超过62万吨的生活污水,在未经处理的情况下,直排渭河。 

 
    “实现渭河三年变清的目标,对污水处理厂必须‘看死盯牢’。”6月7日,围绕渭河陕西段沿岸污水处理厂运行状况接受采访时,省环保执法局局长马小现不断强调着这样一句话。

 马小现给记者算了一笔账:陕西省现有污水处理厂105座,总设计处理污水量为每日349.5万吨,实际每日处理239万吨。其中,渭河流域虽然只有污水处理厂58家,但总设计处理能力和实际处理量却达到了每日262.8万吨和188.41万吨,分别占到了陕西省总设计处理能力和实际处理能力的75.2%和78.8%。

 “作为重要的环保设施,污水处理厂是实现渭河变清的最后一道防线。但令人遗憾的是,今年第一季度,针对污水处理厂的专项执法检查发现,我省渭河流域5市一区58家污水处理厂中,除西安市第一、第二和第七污水处理厂外,其他污水处理厂在运行和管理上或多或少都存着一些问题,亟须改进。”

 半数超排:多少家污染渭河

 今年一季度,陕西省环境监察局针对陕西省105家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并现场取样送检,结果显示,105家污水处理企业中,超标排污57家,占到陕西省污水处理厂的54%。其中,渭河流域的污水处理企业情况不容乐观,超标排放达到26家,占渭河流域58家污水处理厂的44.8%。

 按照2011年出台的《陕西省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要求,渭河流域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必须达到国家一级A类标准才能达标排放,这个标准是目前国家对污水处理企业设置的最高标准。其中,COD和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指标上限值分别为50毫克每升和(5)8毫克每升(夏季执行5毫克每升标准,冬季执行8毫克每升标准)。

 “陕西省污水处理企业在建设时,基本上都是按照国家一级B标准进行设计的,现在要达到一级A标准的排放要求,首先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要提标改造。否则,依靠现有的处理工艺和水平,要达到稳定达标排放是很难的。”省环保执法局执法监督处处长房银锋说,“统计显示,截至目前,陕西省86家需要提标改造的污水处理企业中,60家依然未完成改造要求。”

 不仅是提标改造的现实难题,在现有的污水处理企业中,还存在设施完好率低、处理效果不理想和运行管理不到位等诸多亟须破解的问题。

 “由于处理能力有限,致使渭河流域部分污水处理厂部分污水未经处理,通过超限管线直接排放。如兴平市污水处理厂每天超越直排污水7万吨;同时,宝鸡市凤县污水处理厂、咸阳市西郊污水处理厂、三原县污水处理厂等均在不同程度地超标排放污水。”房银锋处长说。

 检查中还发现,目前,很多污水处理厂还存在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放比较普遍,偷排现象时有发生等问题。如咸阳恒兴污水处理厂加氯消毒设备自2009年8月停运至今,旬邑县污水处理厂、长武县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设备自2012年后半年调试完毕后至今未运行;同时发现长武、富平等县污水处理厂利用溢流井、集水管等进行偷排污水。

 不仅如此,部分污水处理厂还存在监管缺失,运行中涉嫌造假。如宝鸡市千阳县污水处理厂、岐山县污水处理厂均存在加氯消毒装置安装未运行,污泥脱水车间故障运行的问题;另外,西安市临潼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氨氮在线监测设备发生故障。好氧池运行的溶解氧仪、氧化还原电位仪器设备故障停运。

 政府欠费:污水厂无奈超排

 6月8日,武功县污水处理厂厂长李晓勇特地起了个大早,又一次踏上了催要污水处理费的征程。不出李晓勇所料的是,这一次他依然无功而返。在2013年即将过半的时候,今年的污水处理费用,武功县政府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支付一分钱,所有的运行费用只能由企业垫付。

 “目前,企业已经垫付污水处理费用上百万元,向其他兄弟污水处理厂拆借的50万元也已所剩无几,已经无力支付电费、人工费、药剂费等必要开支,如果再不能从政府那里拿到污水处理费用,随时有面临停运的可能。”李晓勇说。

 据了解,武功县污水处理厂实行的BOT运营模式,设计污水处理能力每日一万吨。按照合同,污水处理厂每达标排放一立方水,政府应支付企业污水处理费用0.76元。然而,自2009年该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营以来,拖欠污水处理费用便成了家常便饭。

 “作为厂长,本应该将主要精力花在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上,可现在却只能将精力花在催要污水处理费用上,其他什么事情也干不了,也顾不上了。”李晓勇无奈地说。

 与李晓勇面临相同尴尬的还有周至县污水处理管理中心副主任任劲。作为周至县唯一一家污水处理企业,自2010年6月正式运营以来,几乎没有获得过任何专门的污水处理费用,所有的污水处理花费只能靠上级主管部门拆借。

 “作为西安市目前唯一一家政府运营模式的污水处理企业,周至县污水处理管理中心属事业编制。然而,直到去年以前,工作人员的工资也只能靠向主管部门借,更不要说污水处理费用的问题了。”任劲说。

 由于污水处理费用不到位,致使众多污水处理企业难以正常运营,带来的结果必然是污水处理难以达标排放,或者无奈只能不处理直排。就在刚刚过去的5月份,由于电费难以及时支付到位,周至县电力局就曾对污水处理管理中心实施了断电。

 记者采访了解到,不仅是周至县污水处理管理中心,宝鸡市陈仓区虢镇污水处理厂也曾因为费用的问题,遭受到当地电力部门的停电处罚。省环境监察局一季度的执法检查发现,拖欠费用最严重的咸阳市,拖欠咸阳市西郊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用累计达到了2474多万元,仅2012年就拖欠1000多万元。据不完全统计,现在陕西省35家污水处理企业都或多或少地存在当地政府拖欠运行费用的问题。

 “政府长期拖欠污水处理企业运行费用,必然造成相关污水处理企业设备无力更新维护,而功能参数降低又会导致维修费用和单位电耗增加,致使污水处理企业只能低负荷运转,甚至停运。”房银锋处长说。

简单关停:环保不是走程序

 今年3至4月,陕西省环保执法局对新河、皂河、沋河流域及西咸新区等渭河地区污染最严重的河流和地区的排污企业进行检查,检查的176家企业中,146家企业都存在环境违法问题。

 为确保渭河三年变清目标的顺利实现,针对执法检查中存在严重污染问题,省环保厅已经致函西安、咸阳市政府,要求地方政府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要求,对其中73家污染严重企业进行关闭取缔,涉及西安市企业46家,咸阳市27家。同时对72家企业(西安18家、咸阳49家、渭南5家)的环境违法问题交由各市立案查处;对渭南市华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向渭南市政府下发督察通知,限期整改。

 73家企业关停已是必然,尽快落实却考验着地方政府的执行力。同时,简单关停也并非环境保护治本之策,如何从环评等源头上建立起有效的监管体系也考验着环保部门的智慧。

 “随着诸多污染严重企业的不断关停取缔,目前,包括渭河流域在内,我省的水环境污染问题,已经由传统的工业废水为主转向目前的生活污水为主。统计显示,目前陕西省每年产生并排放各类污水13亿吨,其中生活污水已达到8亿多吨。”马小现局长说,“这也就意味着,能否实现渭河三年变清目标,城镇生活污水的达标排放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令人遗憾的是,虽然我省已经在渭河流域建立起各类污水处理企业58家,然而,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每年依然有超过62万吨的生活污水,在未经任何处理的情况下直排渭河。其中,西安市每日直排40万吨,咸阳市区四个排污口每日直排15万吨,兴平市每日直排7万吨。这其中还不包括广大农村地区直排渭河的污水量。

 “不达标排放是技术或投入的问题,可以通过监管和加强投入等办法来解决。但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的直排,是目前渭河治理的心腹之患。一天直排62万吨,一年就是2.2亿吨,严重威胁着渭河三年变清目标的如期实现。如何尽快实现渭河流域各类生活污水的全收集,考验着各级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的智慧。”马小现局长说。

 不仅是覆盖能力不足的问题,由于污水管网建设滞后等原因,渭河流域污水处理企业还面临整体运行负荷率不足的问题。统计显示,目前,渭河流域58家污水处理厂总设计处理能力已经达到了每日262.8万吨,但实际处理量却只有每日188.41万吨,整体负荷率为71.6%。

 一方面是污水处理厂整体负荷率不足,另一方面,一些污水处理厂却因管网配套设施未实现雨污分流,导致实际收水量大于设计处理能力,从而不能对全部污水进行处理。如咸阳市三原污水处理厂设计能力2万吨/日,实际处理水量2.5万吨/日,负荷率125%。

 “今年是实现渭河三年变清目标的攻坚之年,时间紧、任务重。”马小现局长说,“环保不是走程序,污水处理不是走过场,在不断关停相关重点污染企业,不断加强对污水处理企业能力建设和运行监管的同时,还需要每一个公民从自身做起,珍惜和爱护好每一滴宝贵的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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