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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泥处置要求未落实 先进技术得不到推广扶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6-18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李良 陈伟  浏览次数:879
       记者近日在福建省一些县(市)采访中发现,虽然县级以上城镇都已经建成了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也日臻完善,但生活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的处置情况并不到位。除厦门岛外,绝大多数县(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均未实现有效的“三化”(减量化、无害、资源化)处置,基本沿用简单的填埋、堆放措施,有的甚至直接排放到溪河中。与此同时,一些先进的污泥处置技术却得不到推广和扶持,一些专业公司陷入“吃不饱”的尴尬境地。


    污水处理未顾及污泥,造成二次污染

“十一五”期间,我国污水处理产业快速发展,污水处理能力及处理率增长迅速,带来了污泥产量的迅速增加。相关资料显示,全国城镇污水年处理量已经超过300亿立方米,湿污泥(含水率80%)产生量突破3000万吨。同时,我国污水处理厂所产生的污泥中,超过80%没有得到妥善处理。

以福建省为例,各县(市)都已建成1座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在正常运转情况下每年将产生近百万吨污泥。目前,除厦门市外,这些污泥仅采取简单的填埋、堆放或排放处理,不仅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还将占用大量土地,污染地表水,直接或间接影响人体健康。

政策落实不到位,资源化和“三同时”均未实现

2011年3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出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福建省相关部门也于当年7月联合发布《福建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规定,城镇污水处理厂在新建、改建和扩建时,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建设应执行“三同时”原则,即与污水处理设施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投入运行。《方案》对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路线也提出明确要求,污泥处理处置应坚持“资源化、无害化、低碳节能、安全环保”的原则,坚持污泥以土地利用为主的处理处置方向。

但截至目前,福建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在新建、改建、扩建过程中,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基本未能按相关规定配套,更没有实现资源化和“三同时”。《方案》未能落实到位,污泥处理处置工作没有被地方政府摆上议事日程,相关部门也同样疏以监管。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政府行为中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基本不包括污泥的资源化处置,这方面的资金也基本没有预算,污泥处置仅是填埋、堆放。有关部门对污泥处理处置的科技成果和企业也缺乏政策扶持。目前,福建省多数地区基本没有设置有机固废(生活污泥)集中处理点,污泥处理处置仍是一片乱象。

支持不到位,先进技术应用小打小闹

在污泥资源化利用方面,厦门的经验值得借鉴。

早在2009年,厦门绿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厦门市水务公司、中科院城市环境研究所等合作,引进国外生物环保科技,不断筛选优化微生物菌剂,成功培育出对各种有机废弃物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置的兼氧发酵复合菌剂。这一复合菌剂被成功运用到厦门市岛内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资源化处置中,生产高效有机肥。经检测,有机肥符合国家有机肥标准,被广泛用于果树、蔬菜、林地及城市绿地的种植中,深受广大用户青睐。

据了解,厦门绿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绿标兼氧发酵复合菌剂目前已在福建省内外小范围地区得到推广应用。

此外,福建庄讯环保公司与国内外相关单位合作,经过引进、消化吸收日本、台湾的污泥处理专利技术,充分回收利用污泥热解焚烧的自身热量,对污泥进行预烘干脱水。据悉,庄讯环保公司通过改进技术工艺,大大降低了污泥处置成本,并在一些地区得到应用。

但是,这些技术成果目前基本没有得到广泛的推广应用,即使在福建省也处于小打小闹的境地,有些项目运转甚至难以为继。记者认为,相关部门应该像支持建设污水处理厂建设一样,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相关的污泥资源化处置成果,使污泥处理处置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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