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椒江污水处理二期与再生水回用工程顺利通过了环保验收,该工程总投资约4.53亿元,建设10万吨/日污水处理厂1座、配套污水处理提升泵站4座、5万吨/日中水处理厂1座。工程试运行后,椒江城区日处理污水能力由一期工程的每天5万吨提高到每天15万吨。
椒江地处沿海,经处理的污水排放到台州湾,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国家有关规定,台州湾属于gb3097海水三类功能海域,执行二级出水标准即可达到无害化排放要求。因此,椒江污水处理厂按照二级出水标准于2003年启动建设。目前,为响应环保部门的要求,污水处理厂开展提标改造工程,计划通过改造使出水水质的cod指标从100mg/l降低到60mg/l。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工程的有效实施不仅能降低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总量,而且对沿海水域的水质提升也有很大的推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