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无图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行业新闻 » 正文

青海7部门联合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专项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6-26  来源:青海新闻网  作者:郭佳  浏览次数:766

6月至11月,省环境保护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委、省司法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商局、省安监局7个部门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共分四个阶段,6月份为动员部署阶段,6月至9月为检查和整治阶段,10月至11月为督查阶段,11月为总结阶段。专项行动重点任务是,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和废水污染地下水的环境违法问题,同时集中开展涉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排放的重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铅蓄电池、皮革鞣制和电镀等重点行业的“回头看”活动。省环境保护厅要求,各地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部门分工协作工作机制,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重点区域、行业、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对排查不到位、整治工作没有实质进展的,公开点名批评,约谈地方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环境违法案件没有查处、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和环境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督促其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对经整改仍不到位、突出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实施限批;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查处情况、挂牌督办案件等相关信息,公开曝光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和典型违法案件。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