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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11  来源:海峡导报  作者:蔡力 郑雯雯  浏览次数:719

漳州市民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和废水污染地下水的环境违法问题,近段时间将会由漳州市环保部门联合工商等其他部门一起整治。漳州市十分重视这次整治活动,活动由漳州市副市长洪仕建挂帅。 

从现在起到9月10日前,漳州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集中检查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 

此次整治具体的行业有燃煤发电企业(包括企业自备电厂),将严厉查处擅自停运闲置治污设施和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加大对钢铁、玻璃、水泥企业的燃煤锅炉脱硫除尘设施运行的监管;严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 

在企业废水排放方面,严查利用渗井(旱井)、渗坑(坑塘)、裂隙、溶洞、沙土地、无防渗措施坑塘和雨水沟、暗管等方式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废水的违法行为。对违法企业要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并予以立案处罚;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要责令其停止生产;造成重大或特大水污染事故的,要报请所在地人民政府责令关闭。 

对于城镇污水处理厂等污染治理企业,将重点检查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泥处理处置情况,严查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非法倾倒污泥等违法行为。 

对于黑烟污染,将严查交通干道周边大气污染排放企业冒黑烟现象。此外,还要严查医药行业环境污染问题以及涉及重金属污染的企业。 

市民如果要举报污染问题,可以拨打“12369”环保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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