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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规范污水厂等基础设施运行管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16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王锦慧 周迎久  浏览次数:665

为切实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河北省日前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加快污水、垃圾处理及配套设施的建设进度,确保污水、垃圾处理厂(场)规范运行。

通知强调,要加快污水、垃圾处理及配套设施的建设进度。对于新建项目,要科学合理地确定工程建设时序,尽早开工建设;对于在建项目,要严把建设质量,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时序,快速高效地完成建设任务。

同时,污水处理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注意同步配套建设污泥无害化设施,确保满足污泥无害化处置要求。配套管网建设要统筹安排新建、改建路段,加强支管、毛细管网建设,提高城区污水收集率。垃圾处理项目要注意同步配套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确保渗滤液得到有效处理,避免对地下水造成二次污染。

河北省要求各地要加大运行监管力度,定期对所辖污水、垃圾处理项目进行现场检查。要严格执行城市排水许可制度,强化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量、水质监测,保证污水处理设施安全正常运行。建立健全污水垃圾处理目标考核制度,每年对所辖地区污水、垃圾项目进行至少一次的全面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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