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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损失400万,部分废水待处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19  来源:大河报  作者:魏朝林 王玉娇  浏览次数:728

6月24日,本报以《60吨有毒废水“废掉”污水处理厂》为题报道了洛阳市吉利区发生的一起倾倒有毒废水事件。事件发生后,洛阳市、吉利区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警方成立专案组调查,并最终抓获犯罪嫌疑人。昨日,记者从吉利区警方获悉,犯罪嫌疑人吉某在吉利区倾倒有毒废水不是第一次。目前,案件已经移交检察机关。

回放 | 非法倾倒60吨有毒废水

5月25日晚,两辆满载废水的槽车行驶至207国道吉利区南段时悄悄停下,将槽体内60吨的废水倾倒入路边污水管道中。排泄点距离吉利区污水处理厂不足一公里,很快废水通过污水管道流向污水处理厂。

大量的含毒废水导致污水处理厂排水水质超标,培养的菌种中毒、死亡。吉利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成立了“5·26”污染案件专案组。经现场勘查,倾倒物质为含酚废弃物。 5月26日中午,吉利区政府召开紧急会议,明确要求对已经排入二道河的废水用化学药剂进行处理,同时对滞留于市政管网的污水送入中石化洛阳分公司应急事故池进行暂存。截至6月6日,二道河化学药剂处理工作和市政管网残留污水清运工作已经进行完毕,共清运污水22车约600吨。

说法 | 嫌疑人倾倒废水不是第一次

昨日,记者来到吉利区公安局,对“5·26”污染案件追踪走访。刑警大队长张晓鸣告诉记者,犯罪嫌疑人吉某归案后,警方审讯获悉,吉某是一个“职业经理人”,不但自己从事危运车辆运输,而且组织其他槽车从事危运车辆运输。事发当晚两车共计60吨废水是从焦作市修武县拉到吉利区进行非法倾倒。这些有毒废水处理起来比较麻烦,成本比较大,所以不少化工厂都“外卖”。吉某组织两辆车从修武拉到洛阳,每吨运费是100元,吉某偷懒,直接将含毒废水倾倒入污水井。

4月份,有人向位于黄河路的污水井偷排有强烈异味的暗红色化工废液,造成污水处理厂菌种中毒、死亡,导致排水水质超标。张晓鸣说,通过对吉某进一步审讯,其承认那次也是他所为。此人在吉利区非法倾倒工业废水至少三四次了,只不过以前没有造成太大影响,警方没有接到报案而已。

张晓鸣告诉记者,7月15日,警方已把案件移交检察院。吉利区人民检察院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5·26”污染案件检察机关已经受理,目前正在阅卷,根据规定,一周之内才能给出结果。

损失 | 污染事件造成损失约400万

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根据吉利区政府估算,“5·26”污染案件共造成损失400万元。损失主要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是污水处理厂的损失,含毒废水导致污水处理厂培养的菌种中毒、死亡,导致排水水质超标。其次,倾倒的有毒废水部分流向二道河,这条河直接通向黄河,相关部门立即启动应急措施将二道河流向黄河方向截流,同时用化学药剂进行处理,并对市政管网残留污水清运,共清运污水22车约600吨。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60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应予立案追诉,其中一项为“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吉利区警方称,“5·26”污染案件造成的损失远远超过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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