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禅城污水处理费上调方案在今年3月份召开听证会,相比原来听证会上公布的方案二,居民和非居民的污水处理费都有细微下调。其中,居民污水处理费从每立方米1.18元降至1.16元,非居民收费从每立方米1.59元降至1.58元。根据最新公布的方案,从今年8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居民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费调整为每立方米1.16元,非居民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费为每立方米1.58元,实际收费标准按自来水售水量的90%计算。
据悉,新标准将从今年8月1日起执行,并明确8月抄表的居民按原标准执行,9月抄表且抄表周期为一个月的用户,录得水量按新标准执行。对于今年9月抄表且抄表周期为两个月的用户,其录得水量一半执行新标准,另一半按照调整前的标准执行。而自备污水处理设施且经处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单位和个人、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单位、特困户以及其他免征污水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可免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