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漳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总体滞后,13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只有3座实现污泥安全处理处置。日前,漳州市住建局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全省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情况的通报》的通知,透露上述消息。
通知要求,设市城市和日处理规模为3万吨(含3万吨)以上的城市、建制镇及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要在2013年底之前实现污泥安全处理处置;3万吨以下的污水处理厂必须在2014年底前实现污泥安全处理处置。
据了解,目前已实现污泥安全处置的3座污水处理厂分别为:漳州闽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云霄县污水处理厂、龙海市污水处理厂。根据建设任务分解表,位于芗城区的漳州市西区污水处理厂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其余9个均将于2014年年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