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建部发布“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2013年第二季度建设和运行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全国设市城市、县累计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3479座,污水处理能力约1.46亿立方米/日。其中包括城市污水处理厂1994座,县城污水处理厂1485座。
通报称,目前我国仍有包括,内蒙古自治区阿尔山市,黑龙江省尚志、五常、密山、铁力、海伦市,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等7个城市尚未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
通报显示,2013年第二季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污水110.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7%;运行负荷率达到83.5%,同比提高了1.4个百分点。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COD)总量291.5万吨,同比增长4.8%;平均削减化学需氧量(COD)浓度达到262.3mg/L,同比下降2.2%。其中,全国36个大中城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污水量达40.9亿立方米。
另外,通报指出,在住建部对各省区和36个大中城2013年上半年的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情况的考核中,西安、昆明和青岛在36个大中城市中排名前三,省级考核前三名则分别是北京、天津和上海。
根据《“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目标,到2015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县城污水处理率平均达到70%,建制镇污水处理率平均达到30%,新建污水管网15.9万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规模4569万立方米/日。住建部通报强调,下一步的工作将要做好国家“十二五”规划的中期评估,以及加强各省市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的信息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