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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开展城镇污水及再生利用建设中期评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24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王锦慧 周迎久  浏览次数:664

  为进一步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河北省日前对《河北省“十二五”城镇污水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和《河北省“十二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进行中期评估,以准确掌握规划执行情况,确保到2015年底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在规划各项目标实现程度方面,评估内容主要包括所有设市城市和县城具备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城市、县城、建制镇污水产生量和处理量、再生水处理量和利用量、污泥产生量和无害化处理量、运行负荷率等主要目标完成情况;设市城市、县城生活垃圾产生量和无害化处理量、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能力、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等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同时,还将对规划各项建设任务的投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主要包括对各市、县城和建制镇3个层次,分别分析新增污水配套管网规模、污水处理规模、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规模、污泥处理处置规模、污水再生利用规模,分析排水监测站建设情况以及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各分项投资完成情况等。

同时,在监督管理情况方面,将重点评估有关标准、规范、政策、统计体系等方面开展的工作,在财政投入、污水垃圾收费保障方面采取的措施,在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技术研发方面开展的工作,“十二五”以来每年的收费额、收费方式以及达到的效果等。

此外,河北省还要求各地根据实际,认真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合理提出今后两年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年度目标,重点工程的进度及投资安排、保障措施、政策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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