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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拟提高污水处理费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25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雷辉  浏览次数:623

9月24日,记者从广州市政府对省政协委员的提案答复中获悉,广州目前每吨污水的处理费中只有约0.04元支付污泥处理处置费用,标准比较低,有待进一步提高。

委员

污泥远未达无害化要求

在今年的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杨中艺、陈小锐提交提案,建议加大资源配置力度,让广州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剩余污泥在厂区内实现完全无害化处理。

提案称,目前广州中心城区9个生活污水处理厂日处理生活污水298万吨,日产污泥量约1300吨。目前这1300吨污泥都是在污水处理厂简单脱水后外运处理处置,简单脱水后的污泥水分含量高达80%,远未达到无害化的要求。

“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含有各种各样的污染物,如重金属、多氯联苯、二恶英等难以降解的有毒有害以及致癌物质,还含有大量病原菌、虫卵等,具有巨大的环境风险。”杨中艺和陈小锐表示,已经有许多案例表明,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如果处理处置不当,将会导致严重的二次污染。

因此,他们建议加大对广州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的资源配置力度,在污水处理厂内建设污泥深度处理设施,确保污泥在离开污水处理厂之前已经实现无害化,避免污泥可能被无良业者非法倾倒所造成的严重污染。

政府

3000吨/天的污泥处理厂后年建成

对此,广州市政府近日答复称,广州立足在厂内先将污泥减量和稳定后(达到含水率40%以下),再外运进行最终处置或资源化处理。

据介绍,2012年广州市(十区两市)污水处理厂47座,全年处理污水量为139069万吨,脱水污泥(以含水率80%计)产生量670827吨,平均每天1832吨。大部分污泥委托给取得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的单位,主要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理、堆肥干化、制作营养土等方式处置,仅有不到7%的污泥采用填埋处置方式。

答复称,全市污泥除猎德污水处理厂的污泥采用船运方式运往肇庆外,其他均用密封车辆运至处置地。

杨中艺和陈小锐建议广州为污水处理厂配置用于建造污泥无害化设施的建设用地。

市政府答复称,下一步将推进污泥处置利用试点工程建设,加快中心城区厂内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试点工程建设,并已选定石井污水处理厂作为试点,目前正在制订招标文件,确保年内完成试点工程。

同时加快污水处理厂设施建设,目前已经制订了《广州市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方案》,计划至2015年全市建成处置规模为3000吨/天的厂内污泥减量稳定处理设施,计划2013年开展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2014年、2015年竣工投产。

物价部门研究推进处理费调整

提案还建议通过合法程序适当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

市政府表示,目前污泥处理处置费用基本在200元/吨左右,在污水处理费中支取。中心城区的污水处理费是经营性收费,收费标准为0.9元/吨,其他区及县级市的污水处理费是行政事业收费,收费标准为0.7-0.9元/吨。每吨污水的处理费中只有约0.04元是用于支付污泥处理处置费用,标准比较低,有待进一步提高。

市政府称“通过合法程序适当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的建议很好,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费的调整。计划由物价部门依法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费的调整,研究将污泥处理处置成本逐步纳入污水处理成本并纳入缴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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