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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污水和垃圾成河北农村环境治理重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25  来源:河北日报   作者:段丽茜  浏览次数:641

日前河北省环保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调整、修改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申报项目计划的通知》,提出2013年“示范”项目内容,以水源保护和村庄生活污水、垃圾治理为重点。其中,“改造提升”示范计划村庄,以侧重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为重点;“基层建设年”示范计划村庄,以侧重村庄生活垃圾治理为重点。

通知提出,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计划,重点保障省定“改造提升”行动计划3029个重点村庄、省“基层建设年”活动5000个重点村庄的环境整治。省定“改造提升”行动计划确定的村庄污水治理投资较大,各市要认真分析测算辖区申报计划实施的可行性,根据本地治理资金配套能力,研究拟定申报“示范”项目数量。每个申报片区的村庄数量,原则上控制在10-15个连片规模内,其中涵盖省定“改造提升”和“基层建设年”重点村庄不少于80%。“基层建设年”帮扶村庄,不得少于8个村庄,且帮扶村庄数量不少于6个。

根据环保部有关规定,农村生活垃圾应选择经济、适用、安全的处置技术,在分类收集基础上,采用无机垃圾填埋处理、有机垃圾堆肥处理等技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对于分散居住农户,鼓励采用低能耗小型分散式污水处理;在土地资源相对丰富、气候条件适宜的农村,鼓励采用集中自然处理;人口密集、污水排放相对集中的村落,宜采用集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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