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包头市排水公司了解到,为进一步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保障城市污水处理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根据国家关于污水处理费的相关规定,包头市新的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程序已经启动。
近日,包头市发改委已启动污水处理费价格监审程序,将根据监审程序适时公开污水处理成本。
随着国家不断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包头市污水处理的排放标准已由原来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二级排放标准提升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排放标准。提标升级、改造后,污水处理能力、出水水质标准提高,再加上能源、原材料等生产要素价格的上涨,使污水处理的成本大幅提高。
据市排水公司介绍,包头市自2007年调整污水处理费以来,征收的污水处理费与污水处理成本长期严重倒挂,难以补偿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费用,公司运营困难,面临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