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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明年起收污水下水道使用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0-16  来源:华夏经纬网  浏览次数:695

 据台湾媒体报道,新北市市政会议15日通过污水下水道使用费征收办法,未来将参酌台北、高雄收费,只要接通污水下水道,商家每度水费加征新台币10元,家庭住户每度水费加征5元,首波锁定营业用户,明年开始收费;至于家庭用户,将列为第2波收费行列。

据报道,新北市水利局指出,目前新北市接管率约达5成,每年将近10亿元的维护费用,对新北市府财政造成负担。

水利局表示,基于“使用者付费”的概念,新北市根据“下水道法”制订污水下水道使用费征收办法,昨市政会议通过后,将送“内政部营建署”备查,明年1月1日开始收费。

水利局说,目前各县市污水下水道接管用户,仅有台北市、高雄市收费,台北不分家庭营业用户,每度水费加收5元;高雄市只针对营业用户,每度水费加收10元。

水利局解释,2008年台北县时期曾以“自治条例”方案,将收费标准送交议会却遭退回;经询问台北、高雄两市与“内政部”后,决定改以收费办法,直接送“中央”核备,不必再经过议会审议。

因此,新北市初步决定,将参照台北、高雄两市方案,家庭用户每度水费加收5元,营利事业单位如百货公司、仓储等,每度水费加征10元,为避免冲击民生消费,首波收费将锁定营利事业单位,家庭用户仍待研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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