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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七河八岛生态区污水管网全覆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0-21  来源:扬州网   作者:张孔生  浏览次数:613

在扬州,有一个保护生态景区天际线的经典案例。如果想在瘦西湖周边建一栋大楼,就要在这个地方放一个红气球,如果在景区内主要景点能看到模拟楼高的气球,这幢楼的高度就要降低。而在“七河八岛”将实施的“四控一禁”中,老百姓最为关注的高度、强度和污染物等,又该如何控制呢?本报日前特邀市规划部门对市民关注的“四控一禁”中的焦点问题进行解答。

控制高度

生态保护区建筑高度不超5米

市规划局总规划师刘雨平介绍,对建筑物高度的控制,是为了保护周边区域视觉环境的疏朗。我市有关瘦西湖保护决议,有效控制了瘦西湖景区的视觉污染,维护了视觉的完整性;“七河八岛”的空间保护,与上述保护一脉相承。

据介绍,“七河八岛”地区“四控一禁”规划中的“控高”,主要是控制区域内建筑物的高度,达到不影响景观视线的目的。规划以五大功能分区为基础,将“七河八岛”地区建筑高度分为5个层次进行控制,分别为:生态保护区不超过5米;公园绿地区不超过10米;农民地区内集中居民点不超过10米,旅游主题区内建设用地不超过12米,特殊观景建筑及标志性建筑等,高度可在满足视觉分析要求的前提下有所突破;城镇地区内建筑高度控制在24米,拆迁安置区或旧区改造项目建筑高度控制在36米,同时应与滨水空间保持足够距离。

控制强度

公园绿地用地控制在3%—6%

“控制开发强度就是控制各功能区建设用地的开发强度,防止过度开发,确保‘七河八岛’复合性生态廊道功能的发挥。”刘雨平介绍。

规划明确,旅游度假设施用地综合容积率不超过1.0,农村居民点综合容积率不超过1.0,公园绿地建设用地比例控制在3%—6%,综合容积率不超过0.02,镇区及集中居民点综合容积率控制在1.0—1.8。

据介绍,根据建设适宜性要求将“七河八岛”空间划分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3个区,对不同区域实施差别化建设策略。禁止建设区主要包括水源保护地、主要河流、生态保育区等,面积28.82平方公里,占总用地的55.96%;限制建设区主要包括农业地区、公园绿地及旅游主题区内的非建设区,面积18.25平方公里,占总用地的35.44%;适宜建设区主要指城镇地区、城镇点、旅游主题区内的建设用地及旅游点等,总面积4.43平方公里,占总用地的8.60%。

控制污染

污水管网覆盖率达到100%

“控制污染排放,就是要控制区域有害废弃物的排放,减少化肥和农药施用,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刘雨平介绍。

今后将加快完善区域各类污染物处理功能,使污水管网覆盖率达到100%,污水收集率达到100%。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农村污水处理率力争达到90%以上,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严禁污水直接排入区域内外河流。生活垃圾密闭化运输率和无害化处置率均保持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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