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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乡结合部成为水环境问题重灾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0-22  来源:北京日报  浏览次数:681

北京市河道污染呈现两极分化,优于III类和劣V类的各占40%以上,城乡结合部成为重灾区,绝大部分河道为劣V类。21日通过的市政协《水环境治理建议案》建议,水环境治理应“一河一策”,实现污染负荷总量控制。

据统计,目前北京市流域面积在1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425条,在2012年全市监测的90条河道中,河道总长2259公里,优于III类和劣V类的河道各占40%以上,其中,流经城乡结合部的河道绝大部分为劣V类,难以满足水功能区划的要求。据调研组实地考察,这些河道散发臭味、富营养化现象严重,不但影响了沿线居民生活质量,还对本市宜居城市形象产生了严重损害。而根据今年2月的监测数据显示,全市共有河道长度2545.6公里,其中有水河道长度为2300.4公里。结果显示:符合II类标准的河长971.1公里,占有水河长的44.6%;III类河长140.5公里,占6.5%;IV类河长112.8公里,占5.2%,V类河长44.2公里,占2.0%;劣V类河长907.24公里,占41.7%。达标河长为1070.9公里,占有水河长的49.2%,很大一部分的河道存在缺水、水质差的问题。

《建议案》指出,城乡结合部成为重灾区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是污水多清水少,本市属于缺水型城市,据清华大学研究发现,要实现本市水功能区划目标、断面考核要求,河湖需水量大约在16亿立方米,而目前每年河道中的清水配置量不足2亿立方米。其次,城乡结合部人口快速聚集,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污水直排入河。自2008年以来,虽然全市污水处理量由10.4亿立方米增加到12.6亿立方米,但新增的处理能力基本被快速增加的污水量所吞噬,污水处理缺口仍然存在。2012年本市污水总量为15亿立方米,处理缺口为2.4亿立方米。特别是五环以外的城乡结合部流域污水处理率仅为41%,远低于全市83%的平均水平,是全市污水处理的“洼地”。第三,城乡结合部是污水无序排放的重灾区,除了生活污水随意直排入河,部分企业还偷排污水,存在执法不严现象。

对此,市政协建议,应明确不同水域的功能定位,对全市425条河流定量识别各河道的污染源、监测数据,逐河明确河道水质目标和现状水质,列出受污染水体的清单,给出治理的优先顺序,向社会公布相关治理计划。要根据水功能区水体水质目标对污染负荷进行总量控制,建立城市水文条件下污染物传输模型和污染负荷优化分配模型,按行政单元分解污染负荷总量,细化污染物减排方案和水环境保护措施,“一河一策”,加强水系连通,提高水体自净能力。 

在污水处理方面,市政协建议,新发展区应超前建设基础设施,实现污水全处理,彻底摆脱污水无处可去,无法处理的困境,厂网同步建设并实现合理比例配置,特别是集污管网要超前于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建设城乡结合部地区污水处理设施。

在完善监管模式方面,应加强水环境执法与管理的系统化、社会化,提高公众参与度。可借鉴天津经验,推进实施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河长制”相结合的责任体系,实现425条河流在每个行政区均有责任人,并纳入各级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内容。同时,政府应尽快出台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为水环境治理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新闻链接

地表水质分级制度

依据我国环保部和质检总局制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规定,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按照标准规定,地表水中化学需氧量(COD)浓度超过每升40毫克即为劣Ⅴ类水,是最为肮脏的水,不能做任何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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