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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部分乡镇存在“污水处理厂无水处理”怪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0-29  来源:宁波日报   作者:龚哲明  浏览次数:745

“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快速推进,但管网建设难度大,推进速度相对滞后,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建成后面临来水不足的问题。”这是28日上午提交宁波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生态市建设检查情况报告中指出的问题之一。

据市人大城建环资工委介绍,目前宁波市村镇污水管网建设体制不明确,责任单位存在扯皮现象,村镇污水管网建设严重滞后,造成村镇一级的污水直接排入水体,对平原河网水质造成较大影响,宁波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在全省处于下游,与宁波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明显不符。农村分散式污染治理设施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尚未建立,部分设施建成后因后续资金和管理人员缺乏,实际运行效率不高,未发挥预期效益。

报告显示,宁波市生态市建设还存在其他一些问题。主要有:产业结构与环境保护矛盾十分突出,大气复合污染加重,水环境功能达标率不高;城乡水环境治理不均衡,地表水水质优良率和功能达标率仍然较低;以象山港、杭州湾、三门湾为核心的近岸海域和四明山为主体的森林生态区等重要生态区域环境状况堪忧;缺乏高层次、高水准、能刚性执行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区域发展规划存在偏重产业规划而忽视生态规划现象,政府有关部门生态建设的系统性和合力尚需进一步增强;生态区域保护机制、生态补偿和赔偿机制等缺乏系统性研究和落实。

报告要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加快发展生态文明努力建设美丽宁波的决定》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生态市建设的决定精神,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真正取得让广大群众满意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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