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中国与世界环境保护四十年:回顾、展望与创新”为主题的北京论坛分论坛于2日上午9时在北京大学英杰交流中心举行。人民大学环境学院的院长马中在发表中国的水价政策和水环境保护的主题演讲时表示,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占据中国污水排放量的主要部分,影响到了水污染治理状况。同时,马中提出,中国的水价政策和水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环境退化影响到水价。
马中在演讲中用具体数据介绍了中国水资源利用构成结构,也对公众关于水污染治理的错误认知进行了纠正。马中称,我国水资源总量常年保持大约6000立方米的利用水平上,但是大约有60%还要多一点是用于农业的,中国的农业是水资源的第一大用户,另外还有大约1/4水资源用于工业。生活用水,包括城市和农村,实际上只占到全中国水资源使用量的13%,所以农业以外中国的工业实际上是非常重要的水资源的用户,它的水资源的使用量远远超过人的居民生活。
马中表示,废水排放方面,过去十年以来中国的废水排放总量每年都在增长。同时在环境保护方面,对污染控制工作取得了很显著的增长和进展。工业废水排放的达标率,在2011年的时候已经上升到了将近96%,这个数字还在增长,城市污水的集中处理率已经超过了82%,而工业用水的循环利用率达到了70%,按照这样三个统计数字,可以肯定的看到水污染已经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是事实并非如此。
马中提出,过去十几年以来先中国的废水排放量,达标率一直在稳定上升,而且工业污水排放量一直在主要下降,占主要部分的是城市生活污水。根据各方面的统计数字,实际上真正排放的污水并不是统计的污水排放量,排放形式发生了变化。
马院长对中国的水价政策进行了介绍,由三级政府共同制定,包括中央政府、省级政府和市级政府,目前有四项最为基本的水价原则,在中国全国范围内执行和实施,那就是水资源费、供水价格、污水处理费和排污收费,有五类用户征收了各种各样的水费和水价。
马中认为,水价政策基于一些非常基本的原则,第一项原则是污染者付费原则,这要求污染者应该承担他所造成的环境损害的全部成本,包括损害成本、处理成本和赔偿成本。
马中补充,对于居民来说用水是基本需求,这种居民用水不应该完全实行污染者付费,这个费用属于公民的服务范畴,需要政府财政补贴,但是对于居民的奢侈需求应当同样执行权成本付费。
另外,马院长对水价政策制定的原则进行了介绍,并表示水价与环境存在密切关系。水价政策制定有三个基本原则,第一基于环境不退化的原则,第二基于全成本定价原则,第三基于公共和商业分制的原则。其中,环境不退化原则,要从环境基准、环境质量标准制定我们的排放标准,该排放标准应该实现环境的无退化,相应的治理成本成为收费标准,全成本定价指的是不仅仅考虑生产成本,高低成本要有不同,要考虑机会成本和外部成本,这是真正水的使用的全成本。
基于分析,马中提出了水价政策改革的思路,包括从制度层面入手,执行制定低标准水价的各项标准。第二要实行统一定价,建议实行差别定价,对于工商业、服务业和特种行业应该实行全成本定价。阶梯水价是指居民生活用水的基本情况,应当取消全国一律的固定级差,由地方根据各地的环境要求和资源状况实行水价制定。在水价政策制定执行方面应该实行监督管理,包括征收、取水和排放的监督管理。
最后,马中坦言称中国水价政策有非常广阔的前景,如保持低水价时,企业所获利润较高,环境出现全面的退化,社会将承担巨大的损害成本和修复成本。如制定高水价,基于高的排放标准和强的监管、激励,同时会产生高收入,这时候企业得到激励会改变行为治理污染。环境可以实现无退化,社会也不会以后支付环境的修复成本,这是低成本的治理,是社会全面福利的改进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