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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公开重点污染源 接受公众监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1-04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赖永峰 刘兴  浏览次数:850

为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管,江西将主动公开全省重点污染源基本情况、污染源监测、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等8类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接受公众和社会的监督。

据了解,为便于公众查询,江西省环保厅以厅门户网站作为环境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在厅门户网站专门设置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专题栏目,公开了国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上市企业环保核查、污染投诉处理结果、国控企业废水自动监控情况等31项具体信息。江西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说,企业是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各地环保部门将积极引导企业主动自愿公开环境信息,接受公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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