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无图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行业新闻 » 正文

天津根治1143家废水直排企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1-04  来源:天津日报   作者:张鸣岐  浏览次数:639

为了落实“美丽天津·一号工程”,本市列出治理时间表,将1143个工业生产废水直排污染源和92个存贮工业废水渗坑列为治理重点,通过“关、停、迁、治”方法治理直排污染环境工业企业,从源头上解决其污染问题;对存贮工业废水的渗坑(塘)实现“规范处置、安全填垫、生态恢复”,消除其污染影响。到2016年年底,彻底解决1143个工业生产废水直排污染问题,全市92个工业废水渗坑(塘)得到妥善治理,达到水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监测全覆盖。

在治理1143家有工业废水直排的企业中,今年年底前,将取缔现有的92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造纸、小电镀等“十五小”企业;293家污染排放不达标或没有环保手续的违法工业企业必须停产整治,时限为3个月至一年。届时,仍不能通过环保验收的工业企业通过关闭、迁入园区或接入污水处理厂、实施深度治理等途径彻底解决工业废水问题。2015年年底前,84家企业必须按时迁入工业园区,并拆除排污口;52家企业通过更高的技术设施建设和再生回用。实现工业废水零排放。2016年年底前,321家企业必须全部实现并管,接入污水处理厂;301家工业企业实施深度治理工程,排水达到相应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质量标准。

在治理工业废水渗坑(塘)中,2014年年底前,完成全市92个存贮工业废水的渗坑(塘)内污水无害化处理。2015年年底前完成全部92个坑(塘)底泥处置、土壤修复和土地再利用后评估等工作。

同时,在全市污水处理厂的进水口、排放口和直接将废水排入环境的重点企业排污口,全部建设监测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

据了解,天津市在实施这些措施的同时,还将严格准入环保标准,一是停止审批工业园区外新改扩建有工业污染排放的项目。二是工业园区内新改扩建项目审批必须实行总量前置,就是新企业不批给污染排放量,必须购置老企业的污染总量才能上马。三是未完成治理的工业园区实行园区限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