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下发通知,通报23家挂牌督办环境违法企业。
此次挂牌督办的23家企业包括7家污水处理厂,主要是各级环保部门多次现场检查督办、整改进展迟缓、影响总量减排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存在配套管网建设严重滞后、中控和在线监控系统不完善、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等问题,不能实现预期的减排目标;包括环境保护部华南环保督查中心重点督办的武汉青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存在卫生防护距离不足、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还包括2013年湖北省环保专项行动中期执法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的15家企业,主要存在未严格履行环保审批手续、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运行不正常、污染物超标排放、威胁饮用水安全、危险废物管理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整
改期内,湖北省环保厅将不定期对各地挂牌督办企业整改情况进行督察,并暂缓受理相关企业除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项目以外的新、改、扩建项目环评报批文件以及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请,实行创先争优环保“一票否决”。同时,将相关企业的环境违法信息通报金融监管机构,实施限贷措施。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视情况对部分地方整改不到位的典型问题实施“区域限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