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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试公示33家企业废水废气监控情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1-21  来源:云南网   作者:许孟婕  浏览次数:708

11月20日起,昆明市环境监控中心按照每个工作日的时间,将上一工作日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废水、废气的自动监控情况,在市环保局监管信息公开栏目进行试发布,公开全市33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废水、废气排放情况。12月1日起将进行正式发布。

市民可自行查看监控情况

环保部曾于今年7月曾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要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及时公开。20日,市环保局环境监控中心通过市环保局网站,首次试发布昆明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废水废气自动监控情况。

市民可登录昆明市环保局官网,选择“专题专栏”点击进入“污染防治”后,再在网页左侧点击进入“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即可查看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废水、废气自动监控情况。

日均值目前仅供参考

查看“11月19日国控重点监控企业废水、废气自动监控情况”,能够看到企业名称、监测点位、废气(二氧化硫浓度折算值、烟尘折算浓度、氮氧化物浓度折算值、瞬时烟气流量)日均值、废水(化学需氧量浓度、氨氮浓度值、废水瞬时流量)日均值等信息。

市环境监控中心表示,此次公开企业的名单是已验收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且纳入季度有效性审核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排口设施,其中废气为10家企业22套设施,废水为23家企业41套设施。

“同时,目前所发布的是监测数据的日均值,未经数据有效性修约,所以仅具有参考作用,与最终修约审核后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市环保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发布结果通常为每日更新1次,由于数据传输需要时间,发布数据或有所延滞,当天数据会在第二天进行发布。“环境监控中心在发现排放异常后,也会将情况及时传给环境监察部门,由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上门’进行检查。”

解读

自动监控设备是指在企业排放污染源现场,如企业排放氨氮化物、烟尘等,安装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仪器、流量(速)计等。按照相关规定,自动监控设备是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的组成部分,由企业自行出资进行安装和维护,设备连接到环保部门监控平台,环保人员进行实时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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