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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嘉净“分散污水集中管理模式”受关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11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李莎  浏览次数:1165
       日前,2012年农村环保政策与技术交流会在苏州召开,会议代表就当下农村环境保护中的各种问题积极交流,其中关于农村分散污水处理的讨论尤为受到关注。 

据统计,我国目前大约有3万个乡镇和68万个行政村,居住着近8亿人口的广大农村的生态环境状况不容乐观:全国农村每年产生10亿吨左右的生活污水以及2.8亿吨生活垃圾。由于基础薄弱,投入不足,很多地方目前的现状仍是“污水横流、垃圾满地”,农村环保问题成为我国环境保护领域的一个突出问题。 

农村环保问题涉及到政策、规划、制度、技术、管理等各个方面。苏州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嘉净”)作为农村分散污水的领军企业以及农村环保领域的先行者和探索者,从2007年开始,在农村分散污水领域默默耕耘了5年多,目前产品已经进入江苏、上海、浙江等11个省、市,并且提出了“全自动运行、无人值守、远程监测”的“分散污水集中管理”模式,得到了政府及设计部门的认可和采用。但是,除了有感于广阔的市场给企业带来了无限的发展机遇以外,这个行业目前的发展现状和市场环境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却值得我们深思和探索,分散污水处理行业急需产业升级。 

■如何提高村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率? 

据了解,由于人口密度低,目前已经建设的村镇污水处理设施有很多无法正常运营,分散污水处理设备的有效运行率不足20%。而出现这样的情况,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运营成本高,运营成本中又有绝大部分是人工成本。与会专家认为,针对人工成本高的问题,如果能降低巡检频率,通过远程监测运行,就可以极大的降低成本。苏州嘉净董事长吴立说,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如果设计处理量较少,其实并不需要专职长驻管理人员,可以采用高度集成的一体化设备,实现全自动运行方式,并建议推广采用远程监测技术,以便于政府实现分散污水的集中管理。 

为了保证设施的有效运行,吴立认为上级政府在“农村连片整治项目”验收中,如果能对分散污水处理设施的长效运行维护管理制度作必要性考核,将可以很大程度上改变目前部分地方政府“只建不管”的状态。 

由于近年来全国推行新农村建设,各级政府陆续建设了很多村镇分散污水处理设施,今后几年国家投入力度将会更大,因此从监管角度出发,相关与会代表建议环保部门应尽快建立一套自上而下的监管体系和标准,将村镇分散的污水处理设施纳入统一监管,并对各级政府监管人员进行培训。所有这些建议方法,都将对于促使村镇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营起到积极作用。 

■分散式污水处理产业如何实现二次升级? 

农村环保由于区域特点比较强,地方产业特点不同,造成环境污染的实际情况会有很大差异。吴立认为农村污水、垃圾等环保设施的处理规划应和本地村镇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要和本地产业有机结合。 

目前,中国农村规模化种植和畜禽养殖都会带来点源和面源污染,要把农村的发展和所造成的污染治理相结合,实行农村污染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以农村生态环保建设为抓手来推动当地的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同时,为了避免无序恶性竞争,部分与会代表认为有必要设置行业标准门槛,建议利用第三方检测评价机构,对所有进入这个市场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必要评价,只有这样后期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才能够得到保障。吴立认为,在这方面可参照发达国家的经验,在已有的环保部所属的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分散污水一体化设备检测中心”的基础上,成立国家级权威认证和评价机构,以建立行业准入标准,有利于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部分企业代表认为,在没有全国统一标准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建立地方标准。各地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利于本地农村水资源环境保护的标准,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可以把排放的标准设置的高一些,一些僻远、生活方式简单、人口相对不集中的地区相对可以低些。要制定有利于地方政府对污水治理设施招投标管理的标准,对于一些无法保障长期运行维护管理的单位,根据所建立的标准将其筛选出局。各地区设立相应的标准,还有利于第三方检测机构根据标准来进行评价,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有效运营和管理。 

除此之外,部分企业代表呼吁,高度集成的“低能耗一体化分散污水处理设备”符合我国新兴产业转型战略,为实现大规模产业化推广,建议国家应该在政策、税收、科技等多方面予以鼓励和支持。同时,建议各级政府应在财政补贴、科技奖励、税收减免上加大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和科研人员加大科研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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