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城建司水务处处长曹燕进12月2日称,国务院法制办正在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释义进行审核,近期有望发布。
曹燕进今天在“2013第八届中国(国际)水务高峰论坛”上表示,经过十余年研讨准备,《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下称《条例》)今年10月终于正式出台,为推进条例落实,住建部已编织条例释义,对细分领域进行阐释并制定相关规定,目前释义正在国务院法制办审议。
曹燕进介绍,释义之外,住建部还将配合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政策,如配合国家发改委制定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等,并将对城市排水、防涝进一步制定标准规范等文件。
《条例》指出,国家鼓励采取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根据《条例》,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存在违法行为将处以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而违法单位和个人则将被责令改正或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