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针对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状况、环境保护监管情况和审计发现的问题,下大力气开展治污工作。截至10月底,各地已关停淘汰涉重金属企业883家,提前完成关停淘汰任务。
今年7月,湖南省审计厅发布的《关于201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强调按照省政府《〈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工作方案(2012-2015年)》的要求,各地应在2014年底前完成涉重金属企业关停并转工作。
湖南省环保厅负责人介绍,针对湘江流域治污突出问题,他们督促地方环保部门加强监管,对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逐一审核,并责成建设单位按期补办了手续;对未办理“三同时”验收手续的,要求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办理验收手续;已取缔了锡矿山矿区24处私人非法选矿点。截至2013年10月底,各地已关停淘汰涉重金属企业883家,提前完成了关停淘汰任务。
针对排污费征缴和使用不规范的问题,湖南省环保厅开展排污费稽查工作,纠正地方政府违规出台“土政策”干涉排污费征收行为,相关市环保部门已对企业欠缴的排污费追缴到位;株洲、湘潭、衡阳、岳阳和娄底5市从2014年起将环保部门行政经费全额纳入部门预算,确保排污费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