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无图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政策 » 行业监管 » 正文

环保部:对违法排污者追刑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2-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浏览次数:957
核心提示:12月2日环境保护部在北京举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报告会,环境保护部党组书记、部长周生贤作报告时表示,要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排放污染物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让违法者付出沉痛代价。

周生贤在解读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时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首次确立了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阐述了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构成及其改革方向、重点任务。 

――明确提出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对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必须遵循自然规律,如果种树的只管种树、治水的只管治水、护田的单纯护田,很容易顾此失彼,最终造成生态的系统性破坏。必须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强调要由一个部门行使领土范围内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对“山水林田湖”进行统一保护、统一修复。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要严守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安全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建立国土开发保护制度,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推动发展。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终身追究责任。要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生态环境损害大的,进行责任追究。 

――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必须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开发与保护地区之间、上下游地区之间、生态受益与生态保护地区之间实行横向生态补偿。 

――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一要建立统一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二要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三要健全国有林区经营管理体制,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四要及时公布环境信息,健全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五要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六要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将生态环境的损害与公民的损害列入赔偿范围。建立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制,合理鉴定、测算生态环境损害范围和程度,为落实环境责任提供有力支撑。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部门的衔接,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对排放污染物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让违法者付出沉痛代价。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