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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意见将报国务院审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2-21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张秋蕾  浏览次数:885

12月19日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听取关于2014年部门预算有关情况,以及2014年会议及重大活动计划和机关各部门向地方环保部门部署工作发文指标情况的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的意见(代拟稿)》。

会议认为,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贯彻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体现了中央对环保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对环保工作的支持。在预算安排上,一些重点项目经费基本得到了落实。会议指出,不断加强预算管理,强化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于保障环保重点工作和中心任务顺利完成具有重要作用。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预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调整优化预算结构,抓紧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推动项目尽快实施。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监督检查机制,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完善经费支出管理流程,加强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管,确保预算资金安全、高效。

会议听取了2014年会议及重大活动计划和机关各部门向地方环保部门部署工作发文指标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按照中央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财政部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本着从严管理、勤俭节约的原则,环境保护部对2014年会议及重大活动和发文指标进行了严格压减。经过压缩、精简后,2014年三类会议、四类会议、重大活动及发文指标计划比2013年分别减少30%、27% 、35%、26%,见到了明显成效。会议要求,各单位要把精简会议、文件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和加强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可发可不发的文坚决不发,并积极运用现代传媒手段和方法,提高会议和文件的质量与效率,切实克服以会议落实会议,以会议落实文件的现象,腾出更多时间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会议指出,环境监管工作是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手段,也是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的关键措施。近年来,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环境监管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要看到,当前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环境质量的改善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差距依然较大,随着多起恶意违法排污案件的曝光,“执法不严、监管不力”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之一。同时,地方政府履行环境监管责任动力不足,环境监管权责不清、体制不顺、机制不全、手段不硬、能力不强等深层次问题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严惩环境违法行为,健全环境监管机制和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的意见(代拟稿)》是十分必要的。《意见》共6个部分,分别对指导思想、依法监管、创新方式、落实责任、信息公开及保障措施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会议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的意见(代拟稿)》经进一步修改后报国务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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