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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扩权”或是“美事一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2-18  来源:中国科学报   作者:萧扬  浏览次数:585

据报道,环保部近日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按照环保部的改革思路,最终将建立起“从再生产全过程着手,形成从山顶到海洋、从天上到地下的所有污染物严格监管制度和一体化污染防治管理模式”。据称,这场“环保大部制”改革中,国土部、林业局、海洋局、水利部、农业部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有可能并入环保部。

外界为何热议“环保大部制”改革?此前国家环保职能的“九龙治水,各自为政”是一大主因——污染防治职能分散在海洋、渔政、公安、交通等部门;资源保护职能分散在矿产、林业、农业、水利等部门;综合调控管理职能分散在财政、国土等部门。各部门的职能交叉,造成我国环境保护的执法主体和监测力量分散、多头执法问题突出。

在党的十八大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条件下,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势在必行的前提下,在近年来水污染、重金属污染、雾霾围城等环境问题频发的背景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改革已是箭在弦上,统一协调环境监管与执法职能已成重中之重。由此看来,“环保大部制”的出台,或在迟早之间。

毋庸置疑的是,由环保部门对“陆海空天”的污染物进行统一监管,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尽管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但由于历史原因,环保部门的监管工作往往处于弱势地位。面对发展改革委、国土部等在环境项目审批过程中的强势状况,环保部往往无计可施。在可能发生的恶性污染事件前,环保部很难提前介入,且事后的整改建议也往往被忽视。环保部门若能“扩权”,对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确是“美事一桩”。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即便环保部门承担起环境监管的总责,在当前处于环境高风险期的中国,要想切实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建设生态文明,公众的积极参与必不可少,甚至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环境问题千丝万缕、纷繁芜杂,单纯依靠一个部门的监管,显然不够现实。在高度发达的文明社会中,具有环保意识的公众是环保问题的第一目击者、发现人、举报人。环保部门与公众是天然的联盟,它需要公众来分担压力、分享信息、抵御干预。企业的非法排污、工业项目上马可能造成的生态破坏,也需要以志愿者、环保协会为代表的公众来提供线索,进行实时监督。因此,在强调环保部“扩权”的同时,更应大力宣扬公众参与生态与环保的重要性,扶持环保组织的发展,提高社会各界环保意识,让更多的公众参与进来,而这,才是解决污染问题的最有效途径。

当然,提高公众在生态、环境保护的参与度,还有另外一层意义——公众既可以监督环境问题,也能监督环保部门的生态修复、污染治理工作是否得力。因此,公众参与度的高低,从长远来看,当是未来环保部门乃至政府决策部门在“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美丽中国”的过程中应当慎重考虑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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