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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长李纪恒: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晒太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03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蒋朝晖  浏览次数:716

“污染减排是个约束性指标和刚性任务,这个指标不完成,其他指标完成得再漂亮,也没有什么积极意义。”在日前召开的云南省污染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云南省长李纪恒作出了上述论述。

李纪恒说,相当一部分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滞后,平时运行管理不正常,成了“晒太阳”工程,一直未能很好地形成有效的减排量。全省城镇生活污染源化学需氧量占全省总排放量的55%,也是去年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完成存在困难的原因之一。

李纪恒指出,2014年,全省各级政府要锁定目标,在加快重点行业污染减排、强化污染减排基础性工作、严格落实减排责任的同时,尤其要在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上下硬功夫。

李纪恒强调,必须坚决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污水收集和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提高配套污水管网覆盖率,使污水处理设施发挥最大减排效益。

一要创新建设模式,以市场化方式盘活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

二要创新运营模式,确保每一座建成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削减量不低于上年度国家认定的削减量。

三要完善政策激励措施,出台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奖优罚劣细则,使污水处理费收取和拨付与实际处理水量和化学需氧量削减量挂钩。

四要强化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加强运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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