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无图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社会关注 » 热点观察 » 正文

浙江:工地偷排污水被罚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04  来源:青年时报  浏览次数:856

以前,工地偷排污水都是挖空心思地夜排,前两天在西溪路上,大白天的竟然有个工地门口黄色的泥浆水直接渗到了机动车道上。更奇怪的是,这家工地的负责人全然不知。最后,古荡中队处理了这起案件,发现这是全市首例“施工现场未采取措施导致污水流溢”的案件。按照相关条款,责任方被处以1500元罚款。

事发当天是在2月26日,早上10点多,负责西溪路古荡片区的环卫工人向西湖区城管古荡中队报案,称西溪路225号附近有工地建筑污水外溢。古荡中队执法队员肖素英赶到现场发现,这是某设计研究院的建筑工地,黄色的泥浆水从工地围墙的木门底部渗出来,并流到了慢车道上,有部分污水眼看着就要到机动车道上了。

执法队员马上责令工地负责人先把现场清理干净。当事人一头雾水,还在奇怪水是怎么溢出来的,只说当天是在进行工地地质勘察,之前有进行挖坑施工。队员判断,因为木门与围墙底部不够密封,导致了污水渗漏,而这扇木门是施工人员为出入方便而设的。

队员发现,像这种在施工现场因为没有采取措施、导致污水流溢的现象,在全市尚属首例。因为一般来说,施工单位正规排放污水,是要在围墙内设立沉淀池,等水清后,再排入市政管网,其间还要取得临时排水许可证,否则是要重罚的。

按照《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这起案件当事人被处以1500元的行政处罚。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