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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出台污水治理条例 违规最高可罚50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17  来源:海峡导报  浏览次数:886

城市内涝灾害频繁、井盖伤人事件时有发生,不过随着《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实施,这些现象将逐步缓解。

3月14日漳州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研讨会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解读会召开。漳州市作为全省首个开展条例宣传贯彻的地市,会议邀请了数位专家对该条例进行解读,并把脉漳州城镇污水处理运营。

企业商户排污 先来领个证

《条例》中提到,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重点对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事项进行审查。排水户应当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的要求排放污水。

而排水户要申请许可证,必须具备相应条件:排放口的设置符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的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相应的预处理设施和水质、水量检测设施;排放的污水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有关排放标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领证排污 最高可罚50万

如果排水户没有取得许可证就排放污水,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补办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可以处5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水户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向社会予以通报;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装上防盗网 防窨井变陷阱

“接下来,全省的窨井盖都要装上防盗网,让窨井不再‘吃人’”,会议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兰邵华副处长表示,《条例》中提到,排水管网窨井盖应当具备防坠落和防盗窃功能,满足结构强度要求,而漳州市目前所有新的窨井都有按要求加装防盗网。《条例》明确了初期雨水收集与处理的方式,对初期雨水的排放调控和污染防治提出了要求,这对于防止城市水环境污染,特别是确保合流制地区下游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十分必要,也在政策层面上为雨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创造了条件。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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