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报告,扬州市聚丰镀业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各种金属镀件,全厂现建有电镀车间10个、配套车间4个,设计处理能力为100t/d的电镀废水综合处理设施1座,处理后废水通过厂墙外沟渠排入厂区北侧团结河。据扬州市江都区环保局《关于扬州市江都区聚丰镀业有限公司排水与南水北调通道关系的说明》,团结河不直接与南水北调通道相通,距离较远。
据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报告,群众反映扬州市樊川镇聚丰镀业环境污染问题基本属实。经现场检查发现,企业环境违法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企业自成立以来,多次新、改、扩建项目均未办理环评手续;二是部分生产车间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三是废气处理设施不完善,部分车间废气直排环境;四是污水分质收集处理设施及排污口未建成或不符合国家规范要求;五是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部分危废去向不明;六是清污不分,跑冒滴漏现象严重。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已现场要求企业立即逐项整改,并责成当地环保部门依法处理并督促整改到位。
扬州市江都区环保局于4月3日对聚丰镀业有限公司电镀车间酸雾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和危废违规堆放问题各处以3万元罚款;于4月4日对企业下达《关于落实环境保护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督查要求的通知》,指出其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责令其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淘汰落后手工电镀生产线,并编制环境整治方案。
截至目前,聚丰镀业有限公司已制订整改方案和时间表,但并未按要求进行全厂停产整治,只是停运了部分手工生产线,其他车间和生产线仍在正常生产。
在现场检查时和地方环保部门依法对企业实施处罚后,督查组人员两次与举报人取得联系,对举报的问题进行核实并对处理情况进行反馈。
其实,在2011年9月~2013年4月期间,聚丰镀业因废水、废气处理设施不完善、雨污不分、废水超标排放、污水未分质分流处理等环境问题曾多次被江都区环保局责令整改或停产整治。因废水超标排放、未经处理通过破损下水管道直排环境等环境违法行为也多次被江都区环保局处以罚款。
鉴于这家企业经过多次处罚和整改后,至今仍存在多项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督查组拟发环境监察通知书,责成江苏省环保厅组织依法严肃处理,督促其立即实施停产整治,逐项整改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环境监察局也将继续督办,待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后,视情况作结案处理,并将此案列入环境监察局后督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