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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栖霞“十里长沟臭十里” 6人被问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6-16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仇惠栋  浏览次数:530
核心提示:水体中的化学需氧量超标2.7倍、氨氮超标7.9倍、总磷超标3倍、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超标25.9倍……5月29日,南京电视台《东升工作室》曝出栖霞区北十里长沟东支柳塘段黑臭、排放化工废水等问题。

  6月13日下午3点,南京市纪委专题约谈栖霞区、市环保局纪委书记。“你们要迅速对部门履职情况开展倒查追责。认真查清在此次污染事件中各职能部门的履职情况,依法依纪进行问责。”南京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龙翔说。这是继6月9日就“黑车”问题约谈市交通局、市公安局纪委书记之后,市纪委第二次就专项工作对下级纪委书记实施约谈。

  约谈现场,栖霞区“晒”出了十里长沟污染问题的“调查报告”:经查,该河道沿线部分企业擅自将工业污水排入北十里长沟东支,造成柳塘段水质黑臭,河道污染严重。同时查明,河道内伴有飘浮物,岸坡垃圾未予清理,栖霞大桥下有大量渣土。“栖霞区环保局管理存在疏漏,尧化街道相关责任人巡查监管不到位。”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南京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给予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曹健、监察大队一室主任赵梦麟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区环保局局长孙德发通报批评处理;给予区环保局副局长朱永强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检查处理;给予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竺宝平告诫并通报批评处理;给予尧化街道经济管理科副科长梅琪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检查处理。

  约谈结束,栖霞区、市环保局纪委书记表示,将迅速行动,三管齐下确保“监督有力、监督有果”:一是抓紧整改,迅速制止企业的违规排污行为,并尽快使河道水质达标排入长江;二是尽快完成调查工作,查明企业超标排放的原因,依法做出处理;三是对部门履职情况开展倒查追责,尤其是对涉嫌腐败的行为和个人,坚决查处,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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