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环保厅在全省97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安装水质自动采样器,同步建立采样器信息管理平台,保存水质自动采样的留样记录及开关门记录,实现了对水质自动采样器的远程设置及控制。
此举旨在及时发现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控设备数据造假、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同步
留样定时采样,遏制企业在线数据造假在线自动监测数据是环境执法的重要依据。但一些污水处理厂在监测数据上做手脚,数据正常、实际超标排放的情况时有发生。
“排放数据造假给环境监管带来了挑战。”河北省环境信息中心主任徐俊华告诉记者,为解决这一问题,河北省环保厅建立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远程监控执法抽查系统设置了同步留样功能。
徐俊华解释说,当污水处理厂在线自动监控设备取水样时,远程监控系统的采样器可同时采集定量的水样到采样瓶中,并记录下采样时间及对应瓶号,水样可以在采样器低温保存,不会变质。
“水样采集后可以进行人工监测,监测结果可与同时段自动监控设备数据比对。” 徐俊华说。
“执法中,我们发现,部分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已经摸到了自动监测设备的采样规律,如两小时或者1小时采样一次,部分企业就在测量间歇大量偷排超标污水。”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局长赵军介绍说。
赵军告诉记者,定时采样可以通过采样器信息管理平台任意设定采样时间,采样器将在设定的时间启动,采样时间可以精确至分钟。将采样间隔时间设定缩小或与自动监控设备差时采样,可较好地防范企业在测量间歇偷排超标污水。
同时,这套系统还具有流量等比例采样功能,采样器可按照污水排放量的变化,将定量水样从采样点采集到采样器并分配到采样瓶中。这一功能可有效防止排污企业在短时间内排放大量超标废水。
超标留样,便于环境执法人员取证
“环境监管中,最难的就是取证。一些企业存在偷排行为,但当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后,往往偷排的证据已经没有了。”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调研员胡明向记者介绍说,新的远程监控执法抽查系统实现了超标留样。
河北瑞洁环保公司负责对远程监控执法抽查系统进行维护和技术支撑。公司副总经理刘莹告诉记者,超标留样模式可以分为两种:
一是采样器与单台自动监控设备配合使用时,如果自动监控设备测量结果超过排放标准,采样器将同步采样到混合采样桶中的水样采集到指定的采样瓶中。
二是采样器与多台自动监控设备配合使用时,多台自动监控设备中任一台测量值超过排放标准,自动采样器将水样采集到指定的采样瓶中。
当执法人员现场取样后,通过人工监测结果,分析判断是自动监控设备故障还是企业超标排放,便于环境执法人员取证。
“事实上,这套系统还可以通过同步留样功能来保存证据。”刘莹说,当在线监测仪取水样化验时,自动采样器同时对水样进行备份。
刘莹解释说,监测仪检测水样合格时,备份水样就会自动放掉;当显示超标时,备份水样就会自动进入低温保存器中,作为证据保留下来。
变现场检查为现场核查,降低执法成本
“水质自动采样器实际上是一款智能型水质自动抽样装置。”刘莹向记者演示了水质远程自动抽查系统运行情况。
第一步,进入水质自动采样器的控制界面,设定指定企业的采样时间,水质自动采样器将在设定时间启动。
采样泵开始运转后,首先对管道进行清洗;在排水口抽取水样,通过调节阀的转换留取水样,水样将留取到指定的采样瓶内。
留取结束后,系统自动对管路进行清洗,并将管路内水样排空,然后定位装置移到下一个瓶口准备下一次取样,留取的水样存于采样器的冷藏室内低温保存。至此,自动留样工作结束。
河北省环境信息中心主任助理韩纯亮告诉记者,在以往的环境执法中,需要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采样,这就给了一些不法企业准备时间,现在通过这套系统,环保部门可以随时抽查企业排污情况,执法人员只需要到现场核查,取走留存的水样即可。
今年4月29日,河北省环保厅联合省公安厅启动了“利剑斩污”零点行动,利用远程执法抽查系统对15家污水处理厂进行了重点抽查,根据留取水样的人工监测结果判定污水处理厂排放是否达标。
记者发现,15家抽查单位中有8家存在超标排污问题。远程自动抽样设备对抽检单位均留了3个时间的水质样品,分别为4月29日0时、4时、8时。
在藁城市水处理中心的监测结果中,记者看到,通过远程留样省环境监测站人工监测化学需氧量浓度分别为:98mg/L、103mg/L、102mg/L,超过50mg/L的排放标准一倍左右;而3个时间点这家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测设备显示的化学需氧量在线监测数据分别为:46.7mg/L、48.2mg/L、40.2mg/L。
记者仔细比对8家存在超标排放的污水处理厂监测数据发现,8家企业手工监测数据与企业在线监测数据均不吻合,在线监测设备显示的数据明显小于实际排放浓度。
“‘利剑斩污’零点行动是远程监控执法抽查系统在河北省环境执法中的首次大规模应用。”赵军介绍说,从此次行动应用效果看,这套系统不仅实现了城镇污水处理厂远程自动执法,降低了环境执法成本,还减少了人为干扰执法和人为执法自由裁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