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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5年底形成城市供水安全保障体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6-27  来源:新华网   作者:魏圣曜  浏览次数:668
       记者26日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举行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3]36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提出,到2015年底所有城市供水水质全部稳定达到国家标准,形成城市供水安全保障体系。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耿庆海在发布会上说,针对山东水资源短缺、城镇供水水源条件差的实际情况,山东省住建厅已会同山东省卫生厅、监察厅开展了“水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以加强供水设施提升改造、加强供水行业运行监管、保障城市供水安全。

  山东省在《实施意见》中提出,到2015年底,所有城市供水水质全部稳定达到国家标准,形成城市供水安全保障体系。为此,山东将加快现有水厂传统工艺改造,更换老旧供水管网,确保2020年底完成使用年限超过50年的老旧供水管网以及石棉水泥管的改造;规范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制定山东省城镇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加强饮用水水源建设与保护,限期关闭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

  据介绍,为推进城镇供水项目建设,山东省还印发了《山东省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十二五”规划》,确定全省城镇供水厂改造与扩建项目总规模为282.5万立方米/日,新建城镇供水厂项目总规模为225.2万立方米/日,城镇供水管网改造与新建总规模分别为3522.4公里和4120.4公里。

  耿庆海说,截至2013年底,山东省设市城市和县城供水综合生产能力2193.3万立方米/日,全社会供水总量42.9亿立方米,城区人口用水普及率为99.2%,人均日生活用水量为131.7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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