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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等6家央企入局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7-16  来源:腾讯财经  浏览次数:622
核心提示: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经济发展和体制改革的重要工具。近期,国务院国资委通报中央企业开展“四项改革”试点工作,中央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是其中之一,中节能等6家央企入局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

据国资委官方微博消息,7月15日15时,国务院国资委将召开“四项改革”试点新闻发布会,通报在中央企业开展“四项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情况。

“四项改革”:一是中央企业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二是中央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三是中央企业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职权试点;四是向中央企业派驻纪检组试点。为抓好试点,国资委专门成立了四个专项小组,破解国资国企改革面临的难题。

根据试点工作需要,国资委选择了6家中央企业作为改革试点企业: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粮集团、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此外,还要选择2到3家开展派驻纪检组试点。

其中,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粮集团为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央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为中央企业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职权试点。

国资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资委新闻发言人、研究局局长彭华岗在回答媒体提问时表示,此举一是通过试点和企业一起探索破解改革难题。二是通过试点进一步总结经验。三是通过试点以点带面,有序推进改革。企业是改革的主体,改革的动力也应该来自企业。很多中央企业有先行先试的愿望,开展“四项改革”试点,也是顺应企业的要求,发挥试点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当然,试点一定要按照中央的要求,依法依规,稳步实施,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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