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原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太原市纪委监察局、检察院、公安局、环保局4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于6月8日至18日对全市范围内的城镇污水处理及煤炭开采、造纸、焦化、钢铁、水泥、电力、电镀等八大重污染行业开展拉网式排查。
检查中发现,在部分地区和部分行业环境问题突出,有32家工业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立案经济处罚总计276万元。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与以往不同的是,检查主体不再是环保一家单打独斗,而是多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检查方式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检查。目前,按照“移送惩处一批,关停取缔一批,停产治理一批,限期整改处罚一批”的原则,对杏花岭区李春利个体不锈钢渣洗选厂、尖草坪区黄花园村俩个体非法土炼油厂3家企业,以涉嫌污染环境罪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次发现的环境非法违法排污问题,太原市将严格按照能刑事处理的不以行政执法代替、能依法关停的不以经济处罚代替、能高限处罚的不低限处罚的从严处理原则,依法进行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