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环保厅公布了毕节、铜仁两家企业的环保违法处罚决定,两家企业分别被省环保厅开出3万元和8万元的罚单。
据了解,两家违法企业为毕节黔西的贵州神田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平铜仁市万山区的张家山工业园区。
据悉,贵州省环境监察局会同毕节市环境监察支队,对贵州神田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的龙场矿井及选煤厂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未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对施工期矿井废水进行回用,副井掘进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期矿井废水直接排向外环境,经现场采样后,监测结果显示COD等污染因子超过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省环保厅决定对其处以3万元罚款。
另外,铜仁市万山区环境保护局对贵州斯普铁合金有限公司的6300KVA硅锰合金矿热炉技改为2X13200KVA高碳铬铁矿热炉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保主管部门批准,主体工程擅自于2011年12月开工建设,并于2013年6月建成,现场检查时该项目处于生产状态。省环保厅决定对该公司处以8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