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省环保厅、省环科院、市环境监察支队、区环保分局、区住建分局等有关人员组成的验收专家组对椒江污水处理二期与再生水回用工程进行竣工环保验收。专家们一致认为,该工程建设程序符合国家基本建设有关规定的要求,工程建设内容齐全,试运行正常,技术指标达到设计要求,验收文件资料基本规范、齐全,通过验收。
据了解,椒江污水处理二期与再生水回用工程总投资约4.53亿元,是省重点工程,建设期为2006年至2010年底,主要建设内容有:建10万吨/日污水处理厂1座,敷设污水厂配套截污干管(DN1800)18.86 KM;配套污水处理提升泵站4座,敷设污水处理厂尾水深海排放管道(DN1200)4.4 KM;5万吨/日中水处理厂1座,敷设中水回用干管(DN600)11.4 KM。该工程于2010年8月开始试运行,服务范围扩大至学院路系统、洪家街道、葭沚街道、下陈街道、滨海工业区块及太湖工业区,面积约36.09平方公里。
污水处理厂承担着COD、NH3-N减排的重要任务。此次该工程顺利通过环保验收,为污水处理厂减排的核查核算创造了有力条件,并将为市区减排任务的顺利完成发挥重要作用。
验收专家组建议,要进一步完善工程基本资料,进一步加强进水水质的监管,规范运行操作程序,确保出水达标排放,污水收集率满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