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省财政厅首次披露了我省在五水共治、环境保护、生态林建设等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财政投入及保障状况。
在7月24日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财政厅副厅长王广兵表示,省级生态环保投入从2008年的36.78亿元增长至2013年的68.2亿元,年均增长13.14%。
而正处于全省上下攻坚阶段的五水共治,省级财政计划在未来7年里为此筹措600多亿元。2014年,预算安排90.6亿元,支持黑河、臭河、垃圾河治理,并推进防洪防涝、城乡供水和污水防治等重点工程建设。
王广兵透露,截至2014年7月17日,我省承诺捐款金额达到了25.8亿元,已实际收到捐款17亿元,省本级是5050万元。
除了使“水更清”的五水共治,让“天更蓝”的雾霾治理、“山更绿”的生态林建设、“地更净”的环境整治,都公布了资金的总体情况。
这些资金将致力于推动我省一些具体而细致的改变。如为了解决农村面源污染,我省设立了生态循环农业专项资金。2014年,省财政安排4000万元,推广商品有机肥。
而为了保护省内八大水系源头地区环境,我省率先实现全流域生态补偿,省级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资金从2006年的2亿元提高到2013年的18亿元。并且出台财政政策,支持开化、淳安等地开展生态功能区建设试点。
省级生态环保投入都去哪儿了?大家关心的五水共治的钱怎么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省级财政未来7年将筹措600多亿元用于治水。
2014年,预算安排90.6亿元,治理黑河、臭河、垃圾河,推进防洪防涝、城乡供水和污水防治等重点工程建设。
2014年省级生态环保投入是81.57亿元,但光五水共治2014年省级财政就安排了预算90.6亿元,这两项资金什么关系?
生态环保投入指污染治理、生态保护方面,五水共治投入除治污外还包括了防洪防涝等工程。
2014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5亿元,主要用于对省属企业脱硫、脱硝的技术改造和设备补助,对各市淘汰黄标车工作实施以奖代补。获得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4亿元,用于大气污染防治。
2013年,省级以上公益林的补偿标准提高到25元/亩,为全国省级第一。自2004年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以来,我省各级财政累计投入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偿资金54.5亿元。
补偿标准:今后,我省将继续按照“两年一调整,每次调整2元”,逐步提高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最低补偿标准。
安排预算资金支持实施“三改一拆”、“四边三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等一系列重大举措,开展农房改造示范村建设和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试点,净化城乡生产生活环境。
省财政“811”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累计投入5.1亿元。整治重点环境问题、治理重点工业污染源。
实施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试点,自2010年以来,各级财政累计投入11.7亿元,争取中央资金7.5亿元,共整治村庄1709个,受益人口272万。
城镇污水处理:
2006至2013年,省财政共安排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理建设补助专项资金19.6亿元。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省财政拟统筹安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约100亿元。
强塘工程:
2013年专项资金16亿元。
治太湖骨干工程(防洪扩排):
2013年专项资金5.92亿元。
农田水利建设:
2013年专项资金8.7亿元。
治理农业面源污染:
2013年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工程补助资金6760万元。2013年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补贴资金6800万元,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0万元。
全省共承诺“五水共治”捐款20.04亿元
财政专户和“治水办”等部门账户已收到捐款7.006亿元
其中省本级收到捐款1917万元
省级单位捐款资金:全部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支持农户户厕改造等各类污水接入、雨污分离截污管网、生态化污水治理终端设施等建设。
捐款资金分配实行“两倾斜”:
重点向大江大河上游等生态源头地区、欠发达地区和革命老区等倾斜;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起步早、基础好的县(市、区)倾斜。省财政厅会同省农办加强对捐款资金的使用监管。
近日,省财政厅按照“成熟一批、下达一批”的思路,对前期工作完备、已经开工或具备开工条件且有明确建设计划的重点水利工程项目,一次性拨付省补助资金近10亿元,有力助推市县“五水共治”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