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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建设科技集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7-30  来源:央广网  浏览次数:660
核心提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继续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在中央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背景下,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宣布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建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这意味着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整体改制完成,在经营、管理方面与国际接轨。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7月30日上午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建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此举标志着我国国有大型科技企业在深化改革和发展模式创新方面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

新成立的中国建设科技集团由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作为主发起人,联合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建)、北京航天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航天产业基金)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27.08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以其全部骨干企业、资质和主营业务注入股份公司,持有股份公司85%股份,为股份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建、中国能建、航天产业基金以现金方式出资,分别持有股份公司总股本的5.44%、3.89%和5.67%。未来,股份公司将择机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

作为中国勘察设计行业的领军企业和中央企业中特点鲜明、主业突出、极具品牌优势的一家特色央企,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的这一动作引起了各界的广泛关注。在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中国建设科技集团董事长修龙看来,成立股份公司既是企业顺应和借助时代潮流,持续创新发展的结果,也是其实现“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战略目标进程中的关键一步。

此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已经围绕战略目标,制定了“企业化、市场化、国际化、股份化”的“四化”发展路径,并在前“三化”上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产值连续6年保持年均30%的高速增长,从 2009年至今,实现了每年增长10个亿的跨越式发展;资产总额74亿元,较2000年增长15倍。拥有3个国家级科研技术中心,3个博士后流动工作站,4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3名中国工程院院士、7名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2011-2012两年获三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在全球60多个国家和地区完成设计项目2000余项;拥有来自境外24个国家和地区的员工2200余人,占集团员工总数的26.2%;超过1/4的利润来自境外企业。因此,对于股份化,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给予了极大的期望,并为此付出了三年多的努力。修龙表示,“我们期待通过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夯实发展基础、加快发展速度、提升发展质量;我们更加期待“资本”加“技术”的发展模式创新,将为科技型企业转型发展插上新的翅膀、增添新的动力。”

中国企业研究院院长李锦认为:从“建筑设计”到“建设科技”,新成立的中国建设科技集团不仅拥有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也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不仅需要合理继承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的发展成果,也需要在未来进行更多具有挑战性的创新和探索。对此,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党委书记、中国建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裁黄宏祥介绍说,中国建设科技集团将从三个方面进行全新的探索:一是以市场为导向、以服务为根本,以科技为支撑,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中心,探索市场型、服务型、科技型企业转型发展的新模式;二是以设计为龙头,以科技为支撑,探索通过市场化、平台化、社会化的体制激励科技创新,强化科技服务经济发展,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新路径;三是依托已有的国际化平台,探索中国高端服务型企业在同一平台、同一机制上与国际一流企业同台竞技的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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