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无图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行业新闻 » 正文

污水处理费 暂时不调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7-30  来源:杜娟  浏览次数:675

   广州水务部门已向物价局申请调价

  记者7月29日从市水务局获悉,《广州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于2014年6月30日有限期届满,经市法制办同意,《办法》延长实施期限一年。这意味着,污水处理费仍按现行标准征收,居民生活类污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收费,标准在0.9元/吨~1.5元/吨之间。但水务部门同时表示,今年将推进污水调价工作,并已向市物价局提出调价申请。

  新方案通过

  将调整收费

  按照现行的收费标准,污水处理费按用水量的90%计征,居民生活类污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收费,具体为:第一级水量基数为家庭户月用水量26吨以内(含26吨)的,按0.9元/吨收取城市污水处理费;第二级水量基数为26吨至34吨(含34吨)部分,按1.2元/吨收费;第三级水量基数为34吨以上部分,按1.5元/吨收费。

  由于《办法》有效期延长一年,目前仍按照现行标准收取污水处理费。但市法制办、市物价局和市水务局共同发文中明确,若在一年内新的污水处理费改革方案得以通过,将及时修改实施《办法》。

  根据市水务局发布的2013年水务白皮书中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广州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471.18万吨每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0.89%。

  今年将推进调价

  近年来,广州污水处理率不断提高,全市污水处理厂从2008年的17座增加至2013年的48座,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从2008年的228.6万立方米每日提升至2013年的471.18万立方米每日。

  据悉,石井净水厂建设首期工程前期工作正在推进中,目前正由白云区政府协调各方解决征地问题,待村(社)同意后,市净水公司将立即进场勘察钻探。

  不过,污水处理公司方面表示,目前的污水处理费不足以支撑污水处理工作。市水务局透露,今年将推进污水调价工作,调价方案及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草案)纳入水务投资集团债务化解方案,已向市物价局提出调价申请。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