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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州金城造纸遭挂牌督办仍大肆排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7-31  来源:中国经济网  浏览次数:686

位于辽宁省凌海市金城镇金城街道的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金城造纸),是辽宁省第一家在深交所上市公司。然而,该公司也是当地的一家污染严重的企业,不达标的生产废水常年向大凌河排放。为此,遭到了辽宁省环保厅的多次挂牌督办。

日前,记者从辽宁省环保厅网站获悉,2014年05月08日,辽宁省环境监察局向社会公布了污染重点监控企业,对这些企业实施绿色信贷限制措施。其中金城造纸赫然在目。

据辽宁省环境监察局的公布显示:金城公司现有员工2300人,蒸煮锅7台,总容积1478M3,制浆生产能力每年15万吨,现有造纸生产线5条,总生产能力每年12万吨。综合利用回收制浆红液副产品粘合剂年生产能力30万吨,蒸发站一座,综合处理中段废水5万吨/天污水处理厂一座,热电厂一座。现在开2条生产线,机制纸日产120吨左右,粘合剂260吨左右。现2台锅炉运行,锅炉效率较低,锅炉效率为40%-50%之间,平均日排废水量2万吨左右,排入凌河。

违法问题:挂牌督办超期一年不能摘牌,行政处罚罚款至今未到位、拖欠排污费。

整改要求:完成挂牌督办要求,解除挂牌督办。依法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足额缴纳排污费。

限制措施:实施绿色信贷限制措施。

可是,金城造纸虽然遭到辽宁省环保厅的挂牌督办,仍然在违规排污。大量浑浊、泛泛着阵阵恶臭的生产废水,在流经该公司所谓的潜流人工湿地后,并没有作任何处理,在距离凌海市高铁北边约200米的地方直接排放到大凌河里。

2013年07月11日,报道显示,6月初,辽宁省环保厅、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银监局一起,对长期环境违法、多次督办没有效果的污染企业,动了“杀手锏”,将其列入人民银行“绿色信贷”征信系统“黑名单”,省内各金融机构将根据这份信息,暂停对这些企业各类形式的新增贷款。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摘掉“重污染”帽子,当事企业将无法再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直到整改到位。

锦州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因“挂牌督办超期一年不能摘牌,行政处罚罚款至今未到位、拖欠排污费”榜上有名。

这已不是锦州金城造纸首次入榜,据报道,在4月15日召开的辽宁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该省环保局宣布,锦州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多年来几经被限期治理,但依然距环保要求甚远。在治污措施上,它们基本被指污染治理设施停运、不正常运转、设施不完善,废水直排或超标排放;在化学需氧量、悬浮物、色度、PH值等污染物排放上,各项指标超标几倍到几十倍,乃至遭来严厉的处罚。

本应是企业标杆、行业龙头的上市企业,近年来屡屡引发环境污染事故。如发生铜酸水渗漏事故的紫金矿业紫金山铜矿湿法厂、深陷“污染门”的哈药股份,中金岭南、升华拜克、北矿磁材、湖北双环科技等公司也接连曝出重大污染问题。

业内人士分析,本应保持高透明度、作企业榜样的上市公司,之所以屡屡成为环境事故的罪魁祸首,主要有三个原因:

上市公司大多是行业龙头,对于地方而言已经成为“大而不倒”的企业,环保部门执法缺乏强硬手段,起不到震慑作用。

信息披露不到位。长期以来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仍然着重于财务、经营方面,哪怕化工等重污染企业对环保也含糊其辞。正是企业有意识地隐瞒环境信息,导致外部监督难以作为,许多潜在的环境问题爆发。

缺乏有效的追责机制。环境污染有一个累积效应,在缺乏有效追责机制的背景下,上市公司往往存在侥幸心理,不重视落实环保措施,不舍得投入。

上市公司应如何履行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监管机构和环保执法部门如何对有潜在污染风险的上市公司进行有效约束,已经成了发展与保护的应解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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