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减排是环境保护重中之重,更关乎万世子孙福趾。9月22日,记者从甘肃省建设厅了解到,截止目前,甘肃省有19个污水处理设施未建成,有15个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但未正常投运。仍有相当一部分城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滞后,工程进度缓慢,该厅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从进一步加快推进城镇化的高度,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本年度工作计划。
据悉,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项目名单有:红古区窑街、红古区海石湾、兰州新区等,已建成但未正常投运的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包括榆中县夏官营、皋兰县、景泰县、古浪县等15个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甘肃省建设厅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从进一步加快推进城镇化的高度,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本年度工作计划。完善城镇污水处理专项规划,进一步加快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步伐,确保完成今年建设任务。同时,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管理程序,规范工作建设各项工作,精心施工,严格监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组织专门力量对本辖区污水管网建设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按照近、中、远期规划和城镇化发展的需求,完善管网建设和改造规划,研究制定分年度管网建设和改造规划,加快管网建设和改造步伐,不断扩大管网覆盖面积,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已建成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最大限度发挥污水处理设施的减排作用。
加强对已建成污水处理厂运行的监管,对已通过环保验收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要加强人员培训和运行管理,要稳步探索改善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模式,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且具有运管经验的各种所有制投资者、经营者,参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的市场化进程。
甘肃省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于近期内组织专门力量对本地区在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逐项进行一次实地督查,分析查明工程进展滞后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促其加快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