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无图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行业新闻 » 正文

江苏拟定“三个不批” 加大力度防治长江水污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9-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浏览次数:502

为严格控制长江沿线开发强度,江苏省将进一步提高环保准入门槛,更大幅度的提高沿江化工项目环保准入条件,实施“三个不批”,即新建的化工集中区一律不批,集中区外的新扩建化工项目一律不批,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不运行的集中区内的新改扩建化工项目一律不批。

9月22日,根据江苏省召开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精神,为严格控制长江沿线开发强度,逐步转移沿江重污染企业,“十二五”以来,江苏省累计关停化工企业1353家。此外,长江沿线各地,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重污染企业的搬迁计划。

根据该计划,扬州市将淘汰铅蓄电池行业20万千伏安时、纺织行业纱锭产能1万吨、铸造产能4万吨的落后产能,启动扬农集团、扬农股份、通裕集团、联环药业、扬州华源的搬迁工作。南通市将关闭、转产和搬迁企业38家。镇江市计划关闭(转产)化工企业57家。

据统计,2013年以来,江苏省共关闭工业企业977家,淘汰炼铁210万吨、焦炭60万吨,在化工、铁合金、水泥等领域,坚决淘汰重污染、能耗高、安全隐患多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

根据《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进一步提高环保准入门槛,更大幅度的提高沿江化工项目环保准入条件,实施“三个不批”,即新建的化工集中区一律不批,集中区外的新扩建化工项目一律不批,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不运行的集中区内的新改扩建化工项目一律不批。

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沿江地区产业转型升级的基础上,全省着力推进流域水环境的联防联治:即继续开展主要入江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沿江水质监测与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加快备用水源地建设、完善生态补偿政策以及健全长江水污染应急联动机制。

与此同时,江苏省全面加强了环保领域执法监管的力度。2011年至今,江苏省沿江地区共处罚违法排污案件11864件,涉及处罚金额47634.88万元,查处涉嫌环保犯罪案件5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36人。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