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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四地区巨资建污水处理厂 不少在“晒太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0-22  来源:湖北日报   作者:彭一苇  浏览次数:685

由于缺乏经费,管网不配套,仙桃、洪湖等四湖流域地区花巨资建起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不少在“晒太阳”。日前,湖北省政府召开工作推进会,对仙洪、四湖地区的25座较早建成的乡镇污水处理厂投入1.47亿元管网配套资金支持,力争今年底前使这些处理厂负荷率超过50%,明年底前超过75%。

会上,省住建厅代表省政府,与仙桃市、洪湖市、监利县、江陵县及沙市区签订了乡镇污水处理工作目标责任书。根据相关工作方案,上述地区的25座乡镇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资金需求总计1.47亿元,省级财政已安排支持资金0.87亿元。同时,参照国家对库区的支持政策,分两批再给予补助资金,使省级对管网建设支持资金比例达到80%,其余部分由县市政府自筹。

对各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则以省、县(市、区)、镇三级各分担至少10万元的方式,给予三年补助。三年后,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用全部由地方负担。今年为“三年政策”的第一年,考虑到设备闲置后的启动维护,今年省补助资金增加10万元。在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上,实行县级政府统一组织下的市场化模式,以县(市、区)为单位成立统一的污水处理运营公司。

湖北省住建厅介绍,今年底将对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如果再因管网原因导致乡镇污水处理厂负荷率未达标,省政府将约谈相关市县主要领导,并严肃追究地方政府相关负责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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