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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0-28  来源:中国环境报  浏览次数:703
核心提示:近年来,我国环保投入逐年增加,但环境质量仍未得到明显提升。有专家认为,我国污染治理“谁污染、谁治理”的思路已很难行得通。2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要求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为社会有效投资拓展更大空间,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环境监测服务。大力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新模式,确立“污染者付费、专业化治理”新思路,正当其时。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为社会有效投资拓展更大空间,部署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建设灾区宜居宜业新家园。

会议决定,进一步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水电、核电等项目,建设跨区输电通道、区域主干电网、分布式电源并网等工程和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加快实施引进民间资本的铁路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港口、内河航运设施及枢纽机场、干线机场等建设,投资城镇供水供热、污水垃圾处理、公共交通等。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投资生态建设项目。鼓励民间资本投资运营农业、水利工程,与国有、集体投资享有同等政策待遇。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环境监测服务。

会议要求,要大力创新融资方式,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使社会投资和政府投资相辅相成。创新信贷服务,支持开展排污权、收费权、购买服务协议质(抵)押等担保贷款业务,探索利用工程供水、供热、发电、污水垃圾处理等预期收益质押贷款。

会议通过了《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规划兼顾当前和长远,统筹群众生活、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新型城镇化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明确了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修复、灾害防治、特色产业发展6项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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