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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约谈昆明市政府:滇池流域治污两次遭差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1-14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江然 岳琦  浏览次数:531

斥资百亿却不达治理预期目标,在新《环保法》实施后,云南滇池流域治污迎来新考验。

  1月13日,记者从环保部西南环保督查中心官网获悉,近日,受环保部委托,该中心就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约谈了昆明市政府,并责成昆明市政府暂停部分区域新增水排放项目环评审批。据通报,约谈事由主要为滇池流域治理因资金缺口较大、项目统筹不够等问题,“在规划项目推进和水质改善两方面均不理想”。

  2015年是“十二五”最后一年,昆明市滇池流域治理项目完成率尚不足30%。有滇池管理局内部人士对记者直言,完成目标颇有压力。

  值得注意的是,西南环保督查中心专门提出,希望昆明以此次约谈为契机,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环保法》,做好滇池治理整改工作。同时,有环保专家对记者表示,滇池治理多年效果不显,建议评估以往治理效果及时纠偏,完善问责机制。

  两度“差评”被约谈

  虽然资金持续投入,云南省滇池流域的治污却未见起色。2014年12月30日,受环保部委托,环保部西南环保督查中心就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约谈了昆明市人民政府。

  根据西南环保督查中心通报,约谈是因为 “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存在资金缺口较大、推进项目实施的手段不多、项目进度安排统筹不够和部分重点项目工程配套不完善等问题,在规划项目推进和水质改善两方面均不理想。”

  截至2013年底,滇池流域规划项目完成率仅为22.8%,2013年度纳入考核的31个断面仅有9个断面达到了考核要求。

  实际上,这次约谈始于不久前环保部发布的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2013年度考核结果》明确指出 “滇池流域云南省考核结果为差”,环保部将约谈昆明市政府。

  而记者注意到,这已是其第二次考核不达标,获得“差评”。此外,记者发现2012年度考核结果显示,滇池流域断面达标率为48.3%,而2013年度,这一达标率下滑至29%。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最新发布的《2014年全国地表水水质月报(11月报)》显示,滇池湖体整体为重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其中,草海和外海均为重度污染。

  环保部已责成昆明市政府暂停五华区、高新区、西山区等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据报道,昆明市政府称接下来将加快流域规划项目建设,确保到“十二五”期末完成投资286亿元,实现80%以上的项目完工,确保2015年滇池流域化学需氧量、氨氮的排放量分别比2010年削减9.9%、9.3%。

  但记者注意到,截至2013年度考核,滇池流域治理规划项目建设完成率仅为22.8%。“滇池已进入治理攻坚时期,完成目标有压力。”滇池管理局内部人士对记者直言,“不过,所有治理工程已是在建状态,均已启动。”

  新《环保法》促治理加强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环保部对昆明市政府的约谈主要依据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和《环境保护部约谈暂行办法》。而在新《环保法》实施之后,约谈监督也进一步加强。

  上海交通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王曦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约谈的形式以前也有,但只是作为行政机关的手段,没有正式写入法律。而新《环保法》加强了政府对环境保护的责任,具体而言就是加强了上级对下级的监督,中央对地方的监督。

  “约谈就是中央对地方的内部监督。”王曦表示,新《环保法》可以对滇池流域治理起到很大作用。而西南环保督查中心也在通报中提出,昆明市政府要以约谈为契机,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环保法》做好滇池治理的后续整改工作。

  此外,新《环保法》在针对企业污染行为加强惩罚的同时,也加大了社会和地方人大对政府的监督力度。在财政资金方面,要求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确保环保投入的资金。

  事实上,新《环保法》被多位云南环保人士认为是一次难得的契机。昆明理工大学环境与工程学院教授侯明明认为,滇池治理投入资金不菲,但没有很好地对治理绩效进行考核,相应的问责机制亦不完善。

  西南环保督查中心在此次约谈中也对昆明市提出要求,对滇池流域控制单元进行逐一梳理,针对水质不达标断面进行分析并查找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实现水质达标的相关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限,尽快报云南省政府,并抄报环保部。

  “该做的都做了,但还是不达预期,主要原因是诊断不清。”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工程师范亦农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建议重新评估多年来滇池流域的治理效果并及时纠偏,提高对面源污染的重视程度,同时借鉴国际水治理经验,理性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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