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华伟制图
三大重点区域省份PM2.5年均浓度普降
据介绍,2014年环保部门加强重点区域污染治理。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三大重点区域省份的PM2.5年均浓度均有所降低。其中,上海下降幅度最大,由62微克/立方米降至52微克/立方米,降幅达16.1%;北京下降幅度最小,由89.5微克/立方米降至85.9微克/立方米,降幅4.0%。
点评(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冯银厂):雾霾天气的发生,应该从两方面来看,一方面是污染物的排放,另外一方面是不利的气象条件。PM2.5浓度的下降,应该从这两个角度考虑。
总体上看,2014年,我国采取了很多有效措施治理大气,尤其是京津冀地区,力度很大,这是PM2.5浓度降低的主要原因。下一步,各地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大气十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问题来完善措施。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任务完成
2014年,环保部着力推进减排工程建设。截至2014年11月底,全国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900万吨,1.9亿千瓦燃煤机组实施脱硝和除尘改造,9576万千瓦燃煤机组脱硫设施实施增容改造。《政府工作报告》中的环保量化指标全部完成。2014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预计可减排2.5%以上,二氧化硫排放量预计可减排2%以上,氮氧化物预计可减排6%以上。
点评(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污染物总量控制是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如果说,一方面污染物总量在减排,另一方面,环境质量却有所恶化,这可能由两种情况引起:一是减排不是实实在在的,只是数据游戏;二是减排质量不够,没有做到全覆盖。
我建议,提出“双控制”目标:一方面,将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减排指标作为考核;另外一方面是控制环境质量考核指标,比如二氧化硫、PM2.5等的浓度。总量控制是质量控制的路径、手段,质量控制是总量控制的目的。从这两方面进行减排和考核,应该作为“十三五”污染治理的思路。
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同步
除了已经进入实施第二年的“大气十条”,2015年,“水十条”即将出台,“土十条”正在制定中,三大环境介质的治污战役全面打响。
据介绍,“水十条”坚持地表与地下、陆上与海洋污染同治理,市场与行政、经济与科技手段齐发力,节水与净水、水质与水量指标共考核,力求通过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生态修复制度,保护和修复水生态环境。“土十条”则要求用分级分类的创新思维管理土壤环境,以保障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为出发点,紧紧抓住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两个重点,提出保护、禁止、限制和控制的措施要求。
点评(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孟伟院士):水、大气、土壤的环境质量不是孤立的,因此,减排同步推进是科学决策。我认为,中央作为三大污染战役的指挥者,已经做好顶层设计、系统设计,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乃至具体的减排措施都将形成任务清单被有机分解到各部门和地方。
“大气十条”涉及投资1.7万亿元,“水十条”可能达2万亿元,“土十条”的估算投资更加巨大,但我觉得不必担心资金的问题。一方面,我们讲结构调整、转变方式,中央财政在资金安排上正好以此为契机,有一个支持转型发展的导向,另外投资有一个时间周期,压力不会太大;另一方面,所有这些投资,来自中央、地方投入以及社会融资等多个方面。近日《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出台,这是在投资机制上的一个突破,对减轻财政压力、调动社会资金用于污染治理非常有效。今后,中央财政应该更多地投入到污染治理科技支撑、监测和执法能力建设方面。
“十三五”将促进多污染物协同控制
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确定的年度减排任务是:与2014年相比,全国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减少2%,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3%,氮氧化物排放量减少5%。环保部要求完善减排工程调度制度,对进展滞后的地区及早通报、预警,同时提出研究“十三五”总量控制制度改革方案。
点评(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虽然与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但“十二五”期间,治污减排的各项措施对于改善环境质量取得了积极作用。我们预计,“十二五”末期,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能够实现规划目标。按照新标准衡量,2014年相对于2013年空气质量有所好转。我们调研了解,一些地区改善幅度还不小。当然,一些领域、省份或地区之间还存在不平衡,有些地方的部分污染物减排目标可能会完成不了。
我认为,“十三五”期间要强化环境质量导向,继续坚持、完善、优化总量控制。一是完善制度,包括企事业单位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特别是要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与能源、煤炭、电煤、水资源等资源能源消费总量、机动车保有量等联动推进,要促进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二是要结合环境质量的差异性、区域资源禀赋等,分区分类推进区域性总量控制,分行业提出控制要求。三是要推进环境管理的精细化,强调总量的时空分布特征,提高精准治理水平。